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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社会抚养费不能再模糊下去了

  允许地方“便宜行事”有着现实的理由,不过,在“盖头”一直没被掀开的情况下,社会抚养费的收取与管理无疑就少了透明度,引人“多心”。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江西某乡镇2013年征收社会抚养费107.10万元,10%上缴县计生委,剩下96.39万元全部自行支配,其中,劳务费42.27万元,包括乡村两级分成、给公安的拨款、村干部的信息费、计生执法队员工资等。再就是津贴奖金16.56万元,包括计生干部和乡干部的津贴奖金。还有招待费10.20万元等。

  这一消息透露出两个问题。一是,社会抚养费信息不透明的情况已经持续很多年,若没“内部人”报料,很难探知一二;二是,社会抚养费挪作他用甚至滥用,并非传说。

  2013年9月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全国9省45个县社会抚养费审计报告显示,45县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3.19亿元社会抚养费,大多被当地截留、挪用、坐支。通过不同形式,社会抚养费最终为各种津贴奖金、招待费、交通费买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但一些地方把社会抚养费当成唐僧肉,肆意啃噬,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

  说一千道一万,要想遏制这种乱象,前提是让社会抚养费透明化。可以说,正是社会抚养费长期处于模糊状态,一些地方才无所顾忌地“动手脚”。

  这些年,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呼声很高,但是地方鲜见主动响应的。在有律师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下,一些省份公开了总额。但这距离公众的要求甚远。

  如果只公开总额就能过关,类似江西某乡镇挪用抚养费的问题就不可能揭开。公开相关信息,应该尽可能细化,不应该含糊其词。

  可以想见,正是幕后有“不能说的秘密”,一些地方才竭力捂下去,生怕露底。这无形中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卫计委表示,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社会抚养费作为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制度仍需继续坚持。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允许地方“便宜行事”有着现实的理由,不过,在“盖头”一直没被掀开的情况下,社会抚养费的收取与管理无疑就少了透明度,引人“多心”。

  早在2014年11月,我国拟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改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拟修订办法中的部分条款。

  两字之变,意义明显。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是有效遏制收也乱、支也乱问题的一大保证。出台条例显然需要加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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