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一个小区,住户觉得你陌生,问了几句,你会因此动刀吗?张某(化姓)就这么做了,他觉得对方刁难他。昨天,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鼓楼法院受审。从他的成长经历和供述看,律师认为他的精神状态有问题。司法鉴定显示,事发时他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方建议量刑12-15年,当庭没有宣判。
通讯员 鼓研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回放
被问了几句话
刺伤对方脖子
去年9月6日上午,鼓楼区水佐岗某小区一楼住户王女士(化姓)看到院里有个陌生小伙在转悠,就问,“你跑到这里干什么的?”小伙称住在楼上,捡掉下来的衣服。王女士追问他住在几楼,小伙说3楼。楼上的人王女士都认识,就说“没见过你。”小伙称,他才搬过来,跟人合租的。
两人没再对话,小伙离去。过了会他又回来了,带着一个包跟一把刀。王女士家的门开着,他进门拿出刀,王女士很害怕,想报警,手机被他夺下。拉扯时,他将王女士脖子刺伤,左右两侧各有伤口。他拿枕头捂住王女士的头,又冲个澡,拿出包里衣服换上才离去。有人发现王女士受伤,于是报了警。王女士出院后,经鉴定,伤情达到重伤二级。
庭审
自称厌世 学电视剧情节杀人
昨天在庭审时,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中,有张某在公安机关作的供述。他称有厌世情绪,之前看电影《楚门的世界》,怀疑自己也像主人公一样,活在一个被安排好的世界中。他认为只有两种方法可以验证这个想法,要么自杀,要么杀人。自杀他没勇气,于是想到杀人。
事发前3天,他得知外公得了癌症。此前他的舅舅因癌症去世,而他和舅舅、外公属相相同,他觉得自己将有厄运,就更不想活了。那天他到事发小区散步,觉得王女士说话态度不好,刁难他。回家后,越想越气,就想杀了她。
王女士见他拿刀,竟然反抗起来。张某说,“电视剧里不是这么演的。电视剧里,坏人站在人质后面,人质双手应该垂下来,很害怕。”现实并非如他所想,他慌乱中就下了手。
至于为何要带换洗的衣服,张某称,“电视剧里都是这样的,要把整个事情前后计划好。”如果杀完人穿带血的衣服,就会被抓到,那样和自首一样,“就不会判我死刑,我杀人就没意义了。”
当庭翻供称不想杀人,拿刀只是想吓唬她
昨天,张某当庭翻供,称自己不应该涉嫌故意杀人罪,而应是故意伤害罪。他说,当时并没有想杀了王女士,拿刀只是想吓唬她。拿枕头捂住对方的头,是因为自己晕血。至于随身携带衣物,是想去健身房运动。他说,此前作出那样的供述,是怕被刑讯逼供。
不过,检方去健身房查过,他就在开卡当天有打卡记录,此后并没有去运动过。
在法庭上,张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张某的行为不符合常理,他的精神有问题。不过,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显示,他在事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此,律师认为需要重新鉴定。
庭审最后,张某说非常后悔,“我本意不想伤害她。”
经历
大学毕业后曾待业一年多
张某自小父母离异,跟着父亲和继母生活。2008年大学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待业一年多后,在南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上班。两年后,他辞职了。张某称,公司对他不好,苦差事都交给他。他在家准备考注册会计师证,因专业不同,考了3年都没有通过。
他有一个女朋友,他的生活开支靠女友的工资维持。据女友称,张某很少出门,经常失眠,夜里常惊醒。他还曾经几年不与家人联系,母亲报警才找到他。女友称,张某此前也跟她提过想死的事,但她以为那是开玩笑。
庭审结束后,张某的女友和母亲到羁押室看他。张某跪在地上,抱头痛哭。母亲和女友哭成泪人,称不会放弃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