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8日社评《假冒奶粉“没活路”,消费者自然不恐慌》,感到确实指出了公众对食药监总局表态质疑的症结所在。
公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建立在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之上,而不是说在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情况下,对哪次查获的假冒产品因为偶尔性的无害,就让人放心。假冒伪劣产品的骗人害人本质决定了,不管是普通产品冒充名牌对人们进行价格和感觉上的欺骗,还是质量不合格冒充合格直接害人或妨害正常使用,只要它们存在特别是大面积存在,谁都会难以避免地身受其害,人们的焦虑就无法缓解。
也正因为如此,国家设立监管部门是让他们通过有效监管,铲除假冒伪劣产品滋生的土壤,不让其出现,或者冒头就打,不让其对社会产生危害,而非通过检测其达不达标,让人们免于恐慌甚至增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接受度、容忍度。
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只有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成功进行治理,而不是发布“无害性”的消息对公众进行安慰。唯此,才会真正消除人们的恐慌。
山东读者 吴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