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银行金融产品的多元化,贷款购车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选择。不过,车贷是否适合自己得因人而异,尤其对于汽车贷款中的手续费、利率问题,消费者应打听清楚。近日,市民肖先生准备提前结清车贷时,却被告知要收违约金。
通讯员 吴芳 现代快报记者 陈孔萍
读者投诉
提前还款竟要支付违约金
肖先生在2013年10月购置了一部40万元的车,其中20万元贷款按月分期。今年春节后,他准备提前将剩下的车贷一次性还清,可咨询4S店后,他发现,提前还款得交一部分违约金。对此肖先生有点不明白,“提前还款不是好事吗?”4S店工作人员表示,当初签订贷款合同时,有相关的条款。肖先生找到贷款合同,发现有一条约定:如果提前还款,余款要收取3%的违约金。“贷款这么长时间了,从没人和我说违约金的事。”
记者算了一笔账,肖先生的贷款期限是3年,每月需还本金5763元和利息293元。按照合同,在目前还剩下的7个月中,肖先生本应还每月本金加利息6056元,余下还款额为42392元,其中总利息2051元。如果提前还款,肖先生除了交剩余本金40341元(5763×7),还需交余下本金的3%违约金为1210元。这样算来,肖先生如果提前还清,尽管节省了2051元的利息,但需交1210元的违约金;他认为这样算下来并不划算。
业内真言
设违约金是行业潜规则
记者调查发现,贷款买车后提前还款要交违约金,不少人表示不清楚也不解。
目前,车贷的来源主要有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公司贷款和汽车金融公司贷款,违约金问题主要存在于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业内人士称,汽车金融公司车贷所需的手续简单,一般不需要质押物,只要贷款人信用较好,有一定的居住、收入证明就能贷到。
“设定违约金条款是行业潜规则。”一家国有银行信贷部门徐经理说,因为第一年是利息最多的时候,金融机构想要设法制止借款人在此期限提前还贷,从而尽可能多地收取利息。
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是在借贷款双方的合同中共同认可的条款,一旦借款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或大部分本金,他将支付一笔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是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或规定若干个月份的利息。最高违约金受到合同或法律的约束。违约金是借贷双方可以协商的,徐经理表示,不少消费者在办理贷款时并不清楚该条款,容易产生纠纷。
律师说法
属行业霸王条款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贷款机构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贷需要交纳违约金,本质上属于一种霸王条款,是一种行业垄断行为。
王律师说,按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还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因此,借款人选择提前还贷并没有损害到贷款机构的利益,贷款机构作为债权人并无权拒绝借款人提前偿还债务,也无权向借款人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如果贷款机构方面认为提前还贷给银行增加了费用负担,贷款机构方面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贷要强制收取违约金。
王律师提醒,对贷款的市民而言,最重要依据的还是贷款合同,在做出决定前最好理清关于提前还款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