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2版:社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6年3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对失去资质的民营医院应该取缔

  读了现代快报3月28日社评互动版文章《民营医院“野蛮生长”丢掉的是医者仁心》,笔者完全赞同评论的观点,此外,笔者还认为,对违规与失去资质的民营医院应该取缔,因为这样的诊所内随时都可能发生医疗事故。

  与此同时,我还认为民营医院普遍收费较高,应让社区医院在附近设置公办的卫生站,配齐医务人员与常见病药品,为附近患者提供平价与规范的医疗服务。记得卫生部门设置卫生站有个要求,在居民步行15~20分钟的范围内。对此,设置卫生站也应该参照。

  南京读者 王建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