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现代快报“有请律师”法律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这个旨在为读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平台,首场普法讲座选择了当下大家比较关注的房产问题。上百名快报热心读者前来参加活动,并现场咨询问题。多名读者提到,遭遇了签完二手房买卖合同,卖家又反悔要加价。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及资深律师,现场解答问题,与读者互动。
实习生 孙莉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陶维洲
王瑞 姚茜 顾元森
为公众提供
专业的法律服务
在昨天上午的“有请律师”法律服务平台上线仪式上,现代快报社副总编辑梁波表示,快报推出的这一项目是为读者服务的,上线仪式不搞什么虚花样,不摆鲜花,不剪彩,而是举办一场普法讲座,并请各个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与读者互动,以回馈支持我们的读者。
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南京2015年度两级法院审结案件数已超过13万件,江苏省全年各级法院受案数则超过了100万件。社会对法律咨询、诉讼服务的需求非常旺盛,南京现有3100多名律师,但对普通公众而言,获得值得信任的、专业的、平价的律师专业服务,往往缺少便捷专业的渠道。
因此,现代快报搭建“有请律师”平台,是利用快报的公信力,将经过遴选的优秀律师纳入业务方阵,使公众获得可挑选、可比价、可监督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此平台的搭建,也为我们的律师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可以说,“有请律师”项目的上线,契合了市场的需求。我们相信,有快报百万读者的支持,有各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加入,“有请律师”将成为江苏最具价值和公信力的法律服务平台。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主任沈明在仪式上表示,快报推出的“有请律师”法律服务平台,在读者与律师之间架设了一道便利的桥梁,有法律方面需要的读者、网友可以通过该平台,及时地找到高水平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这也彰显了快报与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
“有请律师”四大服务内容
法律问题 免费来问
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尽管来问。
■参与方式
关注“有请律师”微信号,将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通过公众号下方的对话框回复给我们(格式:#法律咨询#+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我们会有律师给你及时回复。
法律风险 免费把控
即将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漏洞吗?即将进行的一笔投资,会不会有问题呢?……别急,我们有律师免费为你把控法律风险。
■参与方式
关注“有请律师”微信号,将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通过公众号下方的对话框回复给我们(格式:#风险控制#+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我们会有律师跟你预约面谈时间。
律师费用 八五折优惠
为回馈快报读者,凡通过“有请律师”平台找律师打官司的,律师费可享八五折优惠。
平台律师代理领域涵盖:刑事(普通刑事案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民事(婚姻家庭、房产、物权、道赔、人身损害赔偿、劳动工伤、经济消费);商事(劳资关系、合同审核、融资、知识产权);等等。
■参与方式
A.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025-96060。工作日9:00-17:00,会有律师在半小时内跟你接洽。
B.关注“有请律师”微信号,将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通过公众号下方的对话框回复给我们(格式:#请律师#+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我们会有律师及时跟你接洽。
企业服务 优惠多多
中小企业,通过会员注册,享受优惠的打包法务服务。
方案一
在公司股权架构、劳动用工、对外合作等方面为企业起草、修改、审查各类协议并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在服务期内提供上述服务没有次数限制。
如企业遭遇一起诉讼,则可作为企业法务为企业处理案件,直至审判终结。律师费打八五折。
方案二
1.根据企业需要,安排人员每月为企业起草、修改、审查一份合同。
2.协助企业进行招聘、面试,签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3.协助企业建立有利的考勤制度。
4.协助企业建立碎片化的规章制度。
5.如企业遭遇诉讼,则安排人员作为企业法务为企业免费处理,直至审判终结。
6.企业形象可在快报律师团网页进行展示。
■参与方式:
A.拨打 025-96060(24小时)。工作日9:00~17:00,会有律师在半小时内跟你接洽。
B. 关注“有请律师”微信号,将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通过对话框回复给我们(格式:#法律顾问#+你的问题和联系方式),会有律师及时跟你接洽。
“这个平台解决了我们老百姓的法律需要”
昨天上午9点半,现代快报“有请律师”法律服务平台上线暨首场普法讲座开始,会场挤满了前来参加活动的读者。活动结束后,来自各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被各个读者团团围住,律师们连一口水都顾不上喝,忙着看材料、解答读者疑问。
读者的问题涉及民事、商事各领域
陈先生告诉记者:“我是快报的忠实读者,已经看快报10多年了。快报推出的这个项目,既解决了普通市民的需要,也承担起了报社为公众服务的责任。通过这个平台,我们能向专业律师面对面咨询,很实用。”
他说,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并与卖家签了约,不过后来卖家看房价涨得厉害,就想加价15万元,或者宁愿付4万元违约金,房子不卖了。他想咨询律师,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昨天参加活动的读者,一般都是想就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请律师解答或指点。除了商品房买卖、拆迁安置纠纷,还有财产继承、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涉及民事、商事等各个领域。
活动本来于中午12点前结束,但直到12点40分,还有读者围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潇潇咨询。
律师详释商品房买卖中的法律纠纷
“有请律师”法律服务平台推出的首场讲座关注了大家关心的房产问题,并请来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刘霞律师主讲。刘霞针对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做了针对性的解释。
除了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刘霞还结合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她举例说,张某家住南京市浦口区一小区2楼,3楼住户装修时漏水,导致2楼住户家里严重受损,如地板起翘、墙面漆脱皮、木质床脚受损等,双方交涉未果,2楼住户诉至法院。
对此,刘霞表示,2楼住户受到的损害包括直接物损(地板、墙面漆)和修复费用(更换地板和刷墙产生的人工费用、窗帘被褥干洗费、床底板修复费用等),应委托鉴定机关,或由法院请专业鉴定机关了解到实际损害的情况,并征询鉴定机构相关鉴定费用,还要证明3楼住户侵害2楼住户的关联性。
买海景房被忽悠,市民组团来求助
昨天咨询活动一开始,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明就被拉到了僻静的一角详谈。原来,谢女士和七八个同伴都因购买海景房被忽悠了。走投无路之下,他们来到“有请律师”寻求帮助。
谢女士说,她2003年花30万元购买了山东威海乳山的一套海景房,当时开发商承诺每月给总房款2.5%的回报,还有10个国内城市的度假置换房使用权,3%的养老基金,等等。然而,交了钱买了房,谢女士却迟迟拿不到房屋产权证,而且其他的回报、福利全都没有兑现,当初的开发公司也换了名称。
“现在如果要求退房,打官司能打赢,但很可能拿不到钱。”沈明的观点得到了谢女士等人的认同。他说,现在主要的目标是挽回损失,可通过诉讼渠道要求开发商进行违约赔偿,支付承诺的相关回报。
在律师的解释下,谢女士等人都说这次咨询来对了。同时,他们也表达了请“有请律师”平台律师代理维权的意向。
房子那些事
签完合同房主加价
买方如何应对?
“陈律师,你赶快给我看看,我该怎么办!”市民李先生焦急地向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陈功律师咨询。去年底,李先生看中一套二手房,和房主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他依约支付了30万元首付款,并前去办理银行贷款。然而,现在房主却明确告诉他,除非加价20万元,否则这房子就不卖了。
“这份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不利于李先生,这很可能是卖方为自己违约埋下的伏笔。”陈功说,去年以来,南京房地产价格一路上涨,不少已经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卖家不惜违约也要加价。
在昨天的活动现场,现代快报记者也注意到,有不少读者都在咨询类似问题,由于他们并未意识到其中的风险,或者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所以本来是卖方违约,最后却让自己陷入了被动。那么,该如何规避这一风险呢?
■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陈功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最高可为总房款的30%。“违约成本高,卖方一般不会轻易违约。”
其次,合同中对交易细节问题尽量约定得清楚一些。比如,买方支付首付款后,卖方应在几日内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最后,应注意留存证据。“比如每次和卖方谈时可进行录音,将一些风险、违约责任讲清楚。”
门锁被换
老人有家不能回
高老太太今年86岁。因为一套住了近20年的房子,她与二婚老伴王某打起官司。
高老太太跟王某1990年相识,一年后两人结婚。两人都是二婚,均有孩子。1998年,根据房改政策,两人在南京鼓楼区买了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登记在王某名下。高老太太称,直到2011年,她才知道丈夫瞒着她把房子无偿过户给了他的儿子。在高老太太看来,房子明明是夫妻俩共有的,不能私自转让。于是,2013年,她把丈夫和继子都告上法院。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王某在未经过妻子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房产的行为无效。
高老太太的亲生儿子徐先生说,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但没想到,2015年下半年,母亲意外摔伤,她跟王某的感情也生变,母亲从家里搬了出来。这一出来,就再也没能回去。家里门锁换了,王某父子不再让她进门。
昨天,高老太太的儿子带着判决书来到现场,找到了律师咨询,想问问家门都进不去的老母亲现在到底能怎么办?
■律师解答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华告诉他们,夫妻双方的感情如果真的无法挽回了,为了维护合法权益,高老太太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挣回属于自己的那份房子,可以考虑到法院跟王某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徐先生告诉记者,他一回家就跟母亲商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场家庭纠纷,母亲年事已高,也不想再折腾。离婚分房确实是现在能选择的最好办法了。
父母没留遗嘱
房子咋分?
王大妈60多岁了,父母生前的一套房子,成了姐妹几个10年都没解决的问题。昨天上午在现代快报“有请律师”活动现场,她向律师咨询,到底该怎么办。
据她介绍,20世纪80年代,父亲用工龄买了单位的福利房,挂在了母亲的名下。没多久父亲去世,十年前,母亲也离开了人世。王大妈有4个姐妹,按理说,母亲走后,姐妹几个就该把房子继承过来。但是问题出现了,由于父母并没有立下遗嘱,房子怎么分,大家各有意见。
她的小妹提出,买房时自己出钱了,而且她的户口在房子里,因此,她要房子的一半。剩余的一半,由四个姐姐再分。此话一出,其他姐妹并不同意。王大妈说,买房时小妹确实出钱了,但后来父母把这部分钱还给她了。关于继承的问题,姐妹们一时间也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房子就先放在那里。这一放,就是十年。
王大妈说,虽然姐妹几个并不在意分到房子能拿多少钱,但都较劲争口气。
■律师解答
陈功律师说,这类问题他们也遇到过不少,房子怎么分,要考虑两个重要的因素。一是继承人是否出资买了房子,二是在老人生前是否赡养了他们。
像王大妈说的,此前买房时小妹出过钱,那要看这笔钱,究竟是购房款,还是父母向女儿的借款。钱的性质不同,对继承的影响就不一样。此外,在老人生前,子女赡养得较多的,也可适当多继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