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再出重拳打击“老赖”,与国家工商总局完成了网络全面连接,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及网络查询协作工作机制,实现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为攻克执行难问题增添了一大“利器”。
2014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落实联合信用惩戒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工商总局及时搭建了网络专线,国家工商总局为此专门建立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并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运行后,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16年3月6日,共计拦截登记申请10865人次,取得明显的惩戒和威慑效果。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