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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马赛克风波上演“三岔口”

  超声波

  警方官微,可以活跃气氛,但不能戏谑、卖萌损害其端正气质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

  这几天,微博“@中警安徽”因为“马赛克”热闹起来。一名女童在安徽太和县被当街抢走,3天后女童被找回,三名嫌疑人被抓获,“@中警安徽”发布嫌疑人照片,头部位置写着“马赛克”三字。网友点赞居多,一派欢乐。舆论则一脸肃穆,称此举有损法治。

  “@中警安徽”不认为抢夺拐卖儿童的嫌疑人应该打马赛克,也不认为写上“马赛克”而不处理面部有何不妥。部分舆论则认为,嫌疑人未受审判,就应保护其隐私,打上马赛克;要打马赛克,就应模糊处理脸部。

  我想,要打马赛克,就应当打在脸部,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嫌疑人未受审判即须保护其隐私,照片必须模糊处理面部,则可以商榷。

  认为“未经审判即须保护嫌疑人隐私”才是法治精神,这种说法尽管是新近出现的,但实为一种刻板意见。若说未经审判即须打马赛克处理嫌疑人脸部,那么贪官未经审判,是否要打马赛克?有人会说,贪官是公众人物,不必打马赛克。那么警方发布通缉文告,嫌疑人要不要打马赛克?有人又会说,打了马赛克就起不到作用,所以不能打。权且相信是这样吧,这已经表明未经审判就要打马赛克,不是一律的。刑案现场,有人正在犯罪,警方当场抓获,是否要打马赛克才发布视频,以示“法治”?好吧,这是因为事出紧迫,无暇顾及,但无暇顾及可以成为不显示法治精神的原因吗?

  为何人们觉得嫌疑人未经法院审判,公布照片就要在脸部打马赛克?这是将打马赛克、戴头套等一些做法想象为普遍做法和“国际惯例”,从而认定为“法治精神的体现”,然后反过来要求中国警方必须照着这想象的单子来抓药。如“@中警安徽”所言,不管国内国际,嫌疑人的面部要打马赛克都不是明文规定的做法。警方发布嫌疑人照片,打不打马赛克,可以依据情况处理。要考虑的情况,可能包括犯罪行为轻重、犯罪行为确凿程度及社会后果等。

  应当打破这种“马赛克误见”。公布犯罪嫌疑人照片,不是一定要打马赛克;打不打马赛克,警方完全可以秉承法治精神、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不打马赛克就损害法治精神,这是想象。未经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是没有被认定为犯罪,而不是这些人都还没有犯罪,其中很多人是犯罪事实确凿无疑。“无罪推定”不是推定到嫌疑人像普通公民那样对待的程度,普通公民不被刑事拘留和逮捕,犯罪嫌疑人则应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次安徽警方抓获3名抢夺拐卖女童的嫌犯,不打马赛克,并不有违法律,也不损害法治精神。

  但“@中警安徽”是确有不当之处的。其不当之处就是在犯罪嫌疑人的头上加注“马赛克”三字。警方官微,可以活跃气氛,但不能戏谑、卖萌损害其端正气质。发布嫌疑人照片,不打马赛克没有问题,写上“马赛克”三字就属于戏谑,不是官方微博应有的态度。若说损害法治精神,不是“@中警安徽”在嫌疑人照片上不打马赛克,而是发布的照片上加注“马赛克”字样。

  这是“三岔口”,“@中警安徽”坚持不打码发布嫌疑人照片,这本是正道,而误道有两条,一条是认为公布嫌疑人必须打码,一条是觉得官方微博可以戏谑处理此事。“@中警安徽”马赛克风波,折射出两个问题,一是一些人对嫌疑人照片必须打马赛克的误见,二是官方微博自身的不当态度。此次风波,就是双方各有误见且各执己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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