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Y3版:艺+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5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陈克年:高情远致 逸笔文心
  陈克年
  本版书法均为陈克年作品

  文/刘天增

  2009年秋,西泠印社面向海内外举办诗书画印大展,时年38岁的陈克年四项并举,闯关夺隘,冲进多项兼能组入展。克年生活在南京,江苏是国内书法大省,入展者唯其一人;克年工作在空军,空军书法队伍颇具实力,入展者亦其一人。放眼海内外,衮衮诸公,滔滔其卷,入展多项兼能者33人,谓之凤毛麟角,不为过也。

  克年有灵性,其书法博采众长,尤以行书见长,碑帖兼容,结字活泼自如,走笔沉着痛快,且能化而为己,变通古今,融入家国情怀,渗透现代意识,写出自家风度。行草而外,或写蝇头,或作擘窠,拈轻举重,小大由之。其大字行书在首届沙孟海杯全国书法大展和全军书法大展中,赢得一致好评,斩获奖项;在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上,他自撰的“神游魏晋,梦想兰亭” 八尺巨联酣畅淋漓,气势磅礴,文士情怀,军人气质,浑然一体,晋身中国书法最高奖项,诚谓实至名归。

  克年能画,其山水气韵高古,意境苍茫,即便斗方扇面,亦觉开阔辽远;其花鸟、人物,笔墨洗练,写意传神,以笔写心,以书入画,率真拙朴,简约静穆,散淡空灵,所谓“绚烂之极趋于平淡”,乃是一种十分难得的境界,这是一种历尽沧桑的旷达,一种沉淀喧嚣的宁静,一种穿透烟尘的淡远,有如秋后的山林、雪后的原野。他在中国美院学习期间,曾画过一百多位文化名人肖像,笔墨精妙,形神兼备。特别是他为沈鹏先生所作的肖像,清癯面庞,宽阔前额,数茎乱发,一双慧眼,妙在点睛之笔,传神阿堵之间,逸笔草草,画活了一位大家,先生看后,欣然写下“陈克年作画,沈鹏观题”,堪称珠联璧合。

  克年治印,多为自用,“秦砖汉瓦未曾谙,胆敢操刀信手刊。偶或天然称妙处,原来得意会心间。”(《论印三首》之一)其印崇尚天然而苦心经营,格调高古而面目自具,刀笔互见,随机应势,常有佳趣。2011年8月22日,因行政区划调整,故乡含山由原属巢湖划归马鞍山。当天在媒体上看到报道,他心不能静,发而为诗:“别去田家菊又黄,廿年戎马鬓丝霜。湖山入梦真心在,从此诗城是故乡。”诗毕操刀刊石,连夜刻下“湖山入梦”一印。湖即巢湖,山,既是马鞍山,又是含山。无尽乡思,浓缩于方寸之间,小小一个“山”字,仿佛烟波浩渺中的一叶轻舟;有意拉长的“湖、梦”二字,是对故乡那份长长的思念。

  克年有诗心,从2006年5月写下第一首五律《回乡感事》,自谓“平生知平仄之始”,到2011年2月诗词集《大明庐吟稿》问世,五年时间,从蹒跚学步,入山阴道中,从容大气地把二百多首作品捧献在读者面前,不乏清丽警策之句,令人叹服。欣然为《大明庐吟稿》作序的东南大学文学院王步高教授,谓其诗“曰真,曰雅,曰古”,诚谓的评。诗词而外,克年亦喜作文,犹擅评论,尝为友朋诗书画印撰写评论近百篇,洋洋三十万言,坦诚中肯,时有灼见。2013年夏,中国书协与上海文联等单位发起“当代书法创作研究暨中国书法如何走向世界——国际论坛”征文,他以一篇《建起宏伟的艺术大厦——从国展、兰亭奖获奖作品书家年轻化谈起》,成为45名论文入选者之一,其文七千余字,两天时间,一挥而就,底蕴才情,可见一斑。可以说,在朋辈书画家中,克年的理论功底、学术涵养,当属上乘,这得益于他的读书与思考,又施惠于他的创作与表达。对于书画篆刻来讲,文学的和风,文化的细雨,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抚慰与滋养。

  诗书画印养精神!这是他自己的一句诗,是情怀,更是一种境!高情远致,逸笔文心,克年的未来将有着别样的意义!

  陈克年,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南京市书法家协会理事,江苏省直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中华诗词学会会员,春华诗社副社长,中国楹联学会会员,南京印社副秘书长,江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空军美术书法研究院艺术委员。

  书法作品及论文二十余次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兰亭奖、全国展及全军展等重大展览和学术论坛,先后荣获:

  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全军书法展获奖、首届沙孟海杯全国书法展优秀(最高)奖、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全军书法展一等奖、空军第七届蓝天文艺创作奖最高奖、江苏省五星工程奖银奖、第六届南京市文学艺术奖、林散之奖南京书法传媒三年展提名奖、第二届全国中青年千字文书法手卷作品展一等奖、《书法报》全国海选擂台赛兰亭诸子提名奖、全国第十二届群星奖铜奖、首届中国书坛百强榜上榜书家。

  诗书画印作品同时入展西泠印社百年展览。2012年被中国书协评为中国书法进万家活动先进个人。出版《陈克年书画艺术》诗集《大明庐吟稿》等作品集四部。另有二十余万字评论、散文等文字发表。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