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现代快报9月11日社评《屡见扶老被讹,不见司法“保护神”》,很有同感。笔者认为,立法为见义勇为者撑腰,这是打击恶者强有力的盾牌,而政府主动承担救死扶伤义务,也是对做好事者给予保护和奖励的良好举措。
在公众看来,扶老被讹,既是道德缺失,也是法律缺失。国家应统一立法鼓励见义勇为,用法治原则和法律规定处理涉嫌讹人者,让讹人者付出代价。
从以往的教训来看,行善者往往做好事后,由于证据缺失,经常会被认为是肇事者,蒙受不白之冤,他们既要垫付巨额的医药费,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需要政府主动站出来,为见义勇为者撑腰,承担救死扶伤义务,然后,依法查明真相,追究肇事者和讹人者的法律责任。
可见,制定一部保护和鼓励救助者做好事的法律,十分必要,它既可消除人们做好事的后顾之忧,也可给讹人者以威慑。愿类似法规早日出台。
南京读者 老烟树
扶老人被讹,成了一个丑陋的社会现象。如何杜绝,读者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其实,这里面有一个被忽视的法律问题,即“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某人扶老人被“认定”为撞人者,不是他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是要被撞者来举证。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搞反了。因此,避免做好事扶老人(也包括任何倒地的人)被讹,有关方面处理类似纠纷时,应运用法律思维“谁主张谁举证”,坚持“疑罪从无”。唯此才能减少做好事被讹的尴尬,让讹人者不那么容易,让好人路见倒地者,扶得更从容。——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