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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两狼狗“抓伤”新车 主人赔了6100元
其中2300元是修复费,3800元是赔偿待售新车的贬值损失

  网上有个段子:“喂,保险公司吗?我要报案!”“您好,您车子出了什么事故?”“我说被狗咬了你信吗?”“……”家住泰州靖江的高先生就遇上一件类似的事,他准备出售的一辆新车全身出现多处划痕,调出监控一看,原来是两只大狼狗与一只猫打闹,在车旁跳来蹦去,把车子划了。日前,靖江法院审结了这起因饲养动物玩耍致待售新车损坏索赔纠纷案,狗主人被判赔偿车辆修复费、贬值损失两项合计6100元。

  通讯员 曹味东 陈珊燕

  现代快报记者 尹有文

  事发 两狼狗抓伤新车

  高先生在靖江市江平路上开了家汽贸商行,专门从事汽车销售。去年10月12日上午,商行员工联系他称,一辆待售的菱智V3汽车前部油漆、前保险杠、翼子板、前大灯、右前门等多处出现划痕、损伤。

  “好好的新车怎么就被划了?”高先生调出监控录像后一看,有些哭笑不得,划坏车的罪魁祸首竟是两只七八十厘米高的大狼狗。录像显示,前一天晚上,这两条狗为追逐一只猫,在汽车周围跳跃、玩耍,造成车辆受损。经辨认,狗的主人是隔壁做生意的于先生。

  庭审 车辆是否贬值有争议

  高先生认为,大狼狗造成汽贸商行的财产受损,于先生作为饲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当他就赔偿问题与于先生协商时却屡屡碰壁,派出所两次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高先生只得以汽贸商行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中,经价格评估鉴定,被损坏的菱智V3汽车损失(修复)价格为2300元,销售价格减少约4000元。高先生据此提出赔偿的诉讼请求。

  对此,于先生认为,鉴定报告中没有就车辆的贬值损失作出准确的结论,而是使用了“约”的表述,不符合鉴定结论必须客观准确的要求,因高先生未能提供车辆修复实际造成销售价格减少方面的证据,所以只同意赔偿修复费用,拒绝承担贬值损失。

  判决 待售新车贬值应赔偿

  靖江法院审理后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于先生对其饲养的狼狗疏于管理,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受损车辆为待售新车,车辆修复后,无法达到原始出厂状态,从外观上也可辨别该车辆为修复车辆,市场交易价格势必低于新车销售价,贬值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实际损失,属于合法损失范畴。法院根据评估报告认定的贬值损失约4000元作为参考值,确定受损车辆的具体贬值损失为3800元。最终,法院判决于先生赔偿车辆修复损失2300元、贬值损失38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于先生已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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