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去餐馆把酒言欢,原本是件很畅快的事情,可餐桌上的“霸王条款”却不住地给食客添堵。本周,就有市民小茜就打来电话,跟记者倾诉她对江宁瑞都一家名为“家鱼户晓”餐厅的不满。现代快报记者 笪颖 王苏颖
事件回顾
“刚坐下来点单,服务员就问‘预计大概能吃多少钱’。”在电话里,小茜跟记者还原事情经过。“我想去大众点评团券,可是服务员却阻止说不划算。然后就向我推荐充值卡,说需要充1000块钱!!服务员看我没有充卡的意向,又改口称充500块钱也是可以的。看我还是无动于衷,又刺激‘现在充500元可以送60元’。”
“整个点菜的过程中,服务员一直问我待会还会不会加菜?我还没吃呢,怎知道一会还要不要加菜?”小茜越说越气愤,“最后结账时,我看总额是573元,就要求充500元的卡。我想么,充500元送60元,把卡里的560元全部刷完,再付13元现金,相当于这顿饭之际支付513元。可是,服务员这时候告诉我不可以充值500元的卡,只能充800元或1000元!服务员一会说是因为我的账单为573元,已经超过500元了,所以不能选择500元的充值卡,一会说是因为我后来加菜了,所以不能使用充值卡。最后来了个餐厅负责人说,按照他们店的规定,单次消费刷充值卡,金额不能超过充值卡里所剩金额的80%!”
总而言之,餐厅在结账时既不允许小茜充值500元的卡,也拒绝兑现“充500元送60元”的承诺。
投诉反馈
合同违约&侵犯知情权
对于商家的“出尔反尔”,小茜表示相当的气愤和无奈。随即,记者致电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请他为小茜支招。对此,许秘书长表示,在此次事件中,这家名为“家鱼户晓”的商家存在两点问题:
1.合同违约
许秘书长:店家一开始说可以充值500元,并赠送60元,但之后又改口称对于小茜消费了“573元”这种情况,只能800起充。这一行为属于“合同违约”。尽管此前双方并没有签署合同,但是口头的承诺违约,也照样属于“合同违约”。
支招:对于这种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15”投诉,具体的解决办法,需要店家和消费者协商解决。
2.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许秘书长:店家要求消费者单次消费时,刷充值卡不能超过卡里余额的80%。这一点,虽没有明文禁止。但是如果在消费者办卡或消费前,店家没有事先说明,或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认可,可视为店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支招:从保护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针对商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这一情况,可要求店家按照消费者的想法和诉求完成最终的支付。即,在小茜的案例中,小茜可要求店家执行”一次性刷完卡内560元(充500元并获赠60元),再额外支付13元”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