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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离婚时,别把孩子当财产争抢

  去年秦淮法院受理离婚案件800余起,其中6成涉及孩子抚养权纠纷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秦淮法院获悉,2014年该院共受理离婚案件800余起,其中6成涉及孩子抚养权纠纷。

  在这些离婚案件中,孩子既是婚变过程的见证者,同时也成为破裂婚姻的直接受害者。那么,这些孩子正在经历着什么呢?究竟该怎么做才能最大程度保护孩子不受伤害?对此,秦淮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通过典型案件,提醒当事父母,不要将孩子当成私有财产来争夺,即便婚姻无法存续,也应当最大程度呵护孩子不受到伤害。

  通讯员 秦研 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典型案例

  一方在孩子面前

  诋毁另一方

  张丽与郭豪的离婚案件还没到开庭时间,郭豪突然带着八岁的儿子来到法院要求见法官。法官见孩子小,表示不适合参与案件谈话。不想,男孩突然冲着法官喊,“我妈妈在外面有人了,她是个坏妈妈,我们都不要她了。”郭豪见势非但不阻止,还很得意地跟法官说,孩子很懂事,抚养权一定不能判给妈妈。

  庭审中,法官了解到,自从张丽向郭豪提出离婚后,郭豪就不同意她接触孩子。两人婚还没离,孩子已对妈妈产生很大的怨恨。

  【法官点评】

  类似这种夫妻要离婚,一方控制孩子故意不让对方见到孩子的情况并不鲜见。这样的离婚双方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十分不负责任。他们没有真正考虑过孩子真实感受和想法,只是借孩子发泄私愤。也没意识到这种做法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极为不利,甚至对孩子未来人生观产生恶劣影响。

  离婚父母千万别向孩子灌输对对方的怨恨,贬低对方,不要把孩子推到矛盾的夹缝中,使孩子承受更多的心理压力和伤害。

  典型案例

  孩子被卷进父母婚姻迷局

  小路是南京某大学的在读研究生,是学校里的优秀学生干部。眼下,她接近六旬的父母正在法院打离婚官司。原来,父母婚后不久,小路的父亲就因企业改制下岗后一蹶不振。然而,年复一年,小路的父亲非但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生活态度也越来越消极。因为家庭原因,小路错过了出国留学的机会,无数次在夜里抱着母亲痛哭。法庭上,小路的父亲希望母女俩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可母亲却表示坚持离婚,小路也称希望母亲逃离婚姻折磨。

  【法官点评】

  在本案中,夫妻感情破裂而勉强维持的婚姻对女儿的伤害也是显而易见的,以至于女儿心底里甚至有点恨自己的父亲。然而,对于这起案件,法院表示,夫妻俩作为成年人,不应将孩子牵扯到婚姻中来,一个勉强维持的婚姻,只会增加孩子的痛苦。

  典型案例

  用隐瞒离婚维持表面婚姻

  琴琴的父母都是80后的高知,晚婚晚育的他们对婚姻质量要求较高,发生矛盾后难以调和,都不愿维持名存实亡的婚姻。

  双方本来可以协议离婚,但就是因为都割舍不下孩子,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才选择诉讼离婚。经过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离婚双方轮流抚养,让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仍然能够享受完整的父爱和母爱。

  父母特别约定,在孩子懂事前都不能主动或故意向孩子透露父母离婚的事实,也不能在孩子面前恶意中伤对方,损害孩子心目中对父母的美好形象。

  【法官点评】

  “隐瞒式”离婚的做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共同抚养孩子,算是最大善意呵护孩子的情感不受到伤害。然而,孩子一旦从其他途径获悉,往往没有心理准备,会出现怀疑、焦虑、痛苦等诸多负面情绪,甚至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如果父母作出分手的决定,最好能认真地和孩子做一次长谈,让孩子了解到父母婚姻关系虽然结束了,但依然可以得到来自父母完整的爱,不管将来是否会各自建立家庭,他们依然会和过去一样给他爱与支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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