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近日发红头文件,要求各支部、各企业要迅速安排,为发生火灾的家福乐超市捐款。
7月25日,彬县县委宣传部发布说明称,未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组织捐款活动不妥。县委、县政府已责成县非公企业党委收回文件,停止捐款活动。
7月23日,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发红头文件,组织给7月19日发生火灾的家福乐超市捐款。因火灾给家福乐超市造成较大损失,该文件要求各支部、各企业要迅速安排,组织捐款。此事发生后,引发民众关注,还有网友给县长写下“太不该”打油诗。
7月25日,彬县政府网发布来自该县县委宣传部的《关于网民热议彬县非公企业党委倡导部分非公企业向家福乐购物有限公司捐款有关情况的说明》。
上述说明中称,网民热议彬县非公企业党委倡导县内部分非公企业向家福乐购物有限公司捐款一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组调查。
经初步调查核实,彬县非公企业党委在未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意的情况下,向县内部分非公企业下发了《关于向彬县家福乐购物有限公司捐款的通知》。
县委、县政府认为,在家福乐购物中心二店火灾事故原因正在调查期间,县非公企业党委组织这样的捐款活动是不妥当的。因此,县委、县政府已责成县非公企业党委收回该文件,停止捐款活动。说明中也指出,关于火灾事故原因,省、市消防部门正在做深入调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