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引发了路人围观,一辆面包车冲向了围观人群,造成了2死7伤的惨剧。日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判决——面包车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4年11月16日17时30分,在镇江谏黄公路渔干桥附近路段,一辆电动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引发轻微交通事故,不少路人围上去观看。不料,一辆小型面包车冲了过来,致围观者朱某当场死亡。同月29日,围观者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还造成了围观者张某等7人不同程度受伤,损伤程度严重者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面包车驾驶人薛某拨打110报警,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肇事事实。
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前述判决。
通讯员 王羱 王璐丹
现代快报记者 林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