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中央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作为中央层面第一个就社区减负工作做出系统部署的专门政策文件,通知要求,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以及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通知要求,在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方面,以市(地、州、盟)为单位对社区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比,建立统一的考核评比指标体系,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指标一并纳入,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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