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办法》明确,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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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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