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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男童遭少年暴打 引发网络热议
浙江警方通报:被打男孩无大碍,打人者均未成年,家长已经道歉
  小男孩被暴打视频截图

  近日,浙江一男童遭多名少年暴打,受害男童被缠绳索遭多人拳打脚踢,还数次被烟头烫伤,视频在网上扩散后引发网友热议。22日,浙江庆元县公安局办案人员确认,涉事学生均未满14周岁。22日下午,浙江庆元县委县政府通报了该事件的概况及处理进展。另外,庆元县教育局配合侵害者家长向被侵害学生及家长作出道歉。

  综合《新京报》消息

  视频曝光

  小学生被拴着狗链虐打,陈坤转发视频

  “别点视频,会愤怒!”6月21日晚8点58分,著名男演员陈坤在微博上转发了一条2分11秒的爆料视频。据爆料网友@D芯引力@你朴泓称,视频内容是“浙江丽水庆元初中生暴打残害一小学生”。

  半小时之内,该微博转发量超过5000次,甚至引发了公安部门的关注。截至当晚10点50分,这条微博已经被转发将近9000次,并迅速引发关注。

  这段用手机拍摄的,时长2分11秒的视频,拍摄者喊着“3、2、1,开始”,画面中一个8岁左右的小男孩被拴着狗链,靠墙大声哭号着,一名黄头发、白色上衣的男生随即上前打了小男孩几个耳光,并用脚狠狠踩在小男孩的头上,并趁小男孩不注意,将一根点燃的烟头扔进了小男孩的领口。看到小男孩被烫得惨叫,画面中的打人者发出阵阵欢呼……

  据知情网友爆料,这段视频是2个月前拍摄的,由于小男孩骂了吴某,所以被吴某和他的几个同学合伙把小男孩关在小屋内暴打。打人者均是庆元县城东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吴某的父亲是在当地的烧烤街开烧烤摊的。

  21日晚9点12分,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公安官方微博@庆元公安对此回应:我局已经关注到此视频,并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及处置情况会第一时间向大家通报。

  22日凌晨3点27分,庆元公安公布了最新进展,受害人小学生已经找到,殴打小学生时在场的四人也已经到案,均为未成年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调查通报

  男生被诬偷窃,要钱未果, 遂召集同伴打人

  22日,庆元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的事件通报称(因所有涉事人员均未满十四周岁,故以下使用化名):2015年5月初,小毛(视频中被殴打的男童)与两伙伴到冷饮店偷窃,被店老板发现,小毛与一伙伴逃离,另一伙伴被抓。然而被抓的伙伴并未如实供出同伙,而是假称与陈某(视频中的拍摄者)等实施作案。陈某得知有人说其参与偷窃后,于是就叫上了大吴(视频中的塞烟头者)和小吴(视频中白衣扇耳光者),要求小毛带路去寻找造谣者。四人寻人未果,于是大吴要求小毛给自己钱,小毛身无分文,答应过几天从其父亲那“拿”些钱给大吴。

  几天后,陈某、大吴、小吴一起去找小毛“拿钱”,不仅没拿到钱,反而被小毛父亲责骂。大吴气不过,就与陈某、小吴两人一起将小毛强行带到庆元县城东大桥附近一间废弃的简易房内准备实施殴打,此时,陈某又接到吴三(视频中未露面,也未参与动手打人)的电话,于是邀请其到场围观。之后,就发生了网民们在视频中看到的一幕。

  最新进展

  被打男童目前无异常,心理老师已介入

  6月21日晚至6月22日早晨7时30分,庆元县公安局完成对主要涉事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

  6月22日上午,庆元县教育局干部、学校教师陪同小毛到庆元县人民医院进行全面身体检查,结果无异常。

  6月22日上午,庆元县教育局已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紧急会议,通报事件情况,部署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道德教育及学生管理等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此外,县教育局选派具有心理辅导资质的教师对涉案人员开展心理干预和辅导。

  律师

  涉事学生

  年龄太小不担刑责

  22日上午,庆元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向记者确认,涉事学生均未满14周岁。

  虐童男生是否会被量刑?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称,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已满16周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本次涉案学生均未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论其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韩骁介绍,目前,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多是口头教育为主,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虽然未成年伤人者的行为未构成刑事犯罪,但依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其行为也构成了民事侵权,伤者可以向未成年伤人者的监护人要求民事赔偿。本案中由于侵权人都是未成年人,因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若能证明其尽到监护责任,则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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