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E2版:生活苏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5年6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我帮你炒股,你能买房买车”
这种好事别信

  如今,“投资理财”成了人们口中的新贵,但随之而来的纠纷却越来越多。近日,工业园区法院整理了两起协议理财纠纷,让大家看清这行的水有多深。

  程哲幸 何洁

  找人代炒股,损失10万多

  陈大伟是小区里出了名的股票操作员,因为他打包票,说炒股能买房买车,还有盈余,很多大妈都找他代为炒股,英姐也是其中之一。

  2013年,英姐让陈大伟帮她以12元的价格买入一只股票。几个月后,这只股票涨到近30块,可英姐一查,发现陈大伟在买进股票后的第3天就抛售,仅此一笔就让她“损失”了10万多元。一气之下,她跑去跟陈大伟理论,发现陈大伟把股票抛掉,只是为了多赚一些“跑道费”。后来,英姐跟陈大伟签订《终止股票交易协议》,约定以后股票买入卖出,必须书面经过英姐同意,同时约定陈大伟赔偿之前造成的10万多元损失。

  没想到的是,陈大伟擅自进入英姐的账户,买了几只股票,结果亏损4万元,英姐只能彻底停止股票交易并注销账户,眼见损失拿不回来,英姐就将陈大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0万多元。

  经审理,法院认定英姐和陈大伟签订的《终止股票交易协议》有效,支持英姐要求赔偿的诉请,判令陈大伟赔款10万多元及利息。

  委托他人理财,险失本金

  2009年,张芳搬去儿子家住,认识了同小区的李凤仙。听同小区的人说,李凤仙投资理财有一套,不少人让她帮着理财。通过熟人介绍,张芳终于跟李凤仙搭上线,并拿出20万元给李凤仙,两人约定投资理财期限为4年,这4年张芳每年可以拿到4万块的利息,协议期满后还可以拿回本金。为此,李凤仙信誓旦旦地签了一份纸质协议。

  转眼4年投资周期过去,张芳并没有像刚开始投资的时候那么开心,因为不仅原来说好的利息还有3万块没到手,就连本金也还有5万块不知道身在何处。即使经过社区调解,张芳也只拿到5000元,其他的就再没了下文。

  无奈之下,张芳将李凤仙告上法庭,李凤仙对于拖欠的本金数额没有异议,但声称利息过高,要求法庭重新审核。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投资回报未超出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限制,所以并不存在利息过高的问题,令李凤仙在判决生效的7日之内,向张芳归还借款本息共计7.5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