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鹿伟)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对于拒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拒服兵役的,该条例明确了处罚举措。如入伍后逃避服兵役,被兵役机关裁定作退兵处理或者被部队除名的,将取消其家属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有关单位不予复工、复职、复学;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二年内不得出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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