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还可以享受4000平方米的豪华会所,2002年,江宁碧水湾西苑开发商打出的优惠条件,让不少购房者涌入。可13年过去了,4层高的会所常年闲置,仅有业主有时在此开展文体活动。今年5月,几十名建筑工人突然进驻,施工方告诉业主,这里将重新整修,成为一处办公楼。
现代快报记者 徐红艳 文/摄
会所做卖点,购房人心动
2001年,江宁碧水湾西苑立项建设,建设方为江苏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楼盘预售,海报上打出的4000多平方米的会所,让一些购房者开始心动。开发商承诺,会所将作为社区服务中心为业主服务。可住宅交付后,社区服务一直没有进驻,业主们开始自发在会所开展文体活动。
会所变成工地,业主反对
5月6日,几十名建筑工人突然进入会所大厅,一楼大厅几乎成了个小工地。很快,施工遭到了业主们的反对,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
产权究竟归谁所有?
业主:是花钱买下来的
“这个会所的建设成本已经被打入小区商品房价格当中,也就是业主花钱买下来了的。”不少业主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此处会所的产权应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碧水湾西苑业主委员会主任管怀伦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07年江宁区物价局下发的函件。函件中显示,碧水湾西苑4层会所已按照物业公共用房被纳入商品房成本。在商品房买卖契约的附件中,南门处的会所被标志为“社区服务中心”。
开发商:我们是产权方
2012年,江苏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江苏紫淮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收购,会所到了江苏紫淮名下。江苏紫淮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朱丰告诉记者,目前,江苏华宇仍是会所的产权方,作为母公司的江苏紫淮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对楼体整修出新,是想作为公司的办公室使用。”
住建局:产权确属开发商
“此处产权确在江苏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屋用途为办公。”江宁住建局产权科科长王强告诉记者。
争议1:会所纳入商品房成本,就意味着业主买下来了?
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金俭表示,物价局出示的函件说明的是销售价格的构成,但不足以说明业主拥有会所的产权。
争议2:如果会所用途被更改,业主权利如何保障?
“改变会所原来的用途,尽管产权是开发商的,但如果比照当初的承诺,就是违规了。”金俭认为,业主可以根据当初的海报、合同等证据,向开发商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