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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高速上没油了
步行往返10公里买油
油没买到,车子还被清拖
交警:遇到此类情况,最好报警

  在高速上开车,车没油了,司机没有报警求助,而是选择步行往返10公里去服务区买油。结果油没买到,还被处罚200元、记3分。通讯员 万庆松 苏天 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5月13日17时左右,南京高速八大队民警郝大卫在G40沪陕高速雍六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沃尔沃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既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没有在车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更让民警吃惊的是,车内居然没有人,唯一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是在车后放置了一个白色纸质手提袋。

  郝大卫在周边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司机。因为车牌是苏A号牌,郝大卫就通过电台请指挥室查询联系该车车主,但反馈回来的信息称登记的电话号码始终打不通。等了半个多小时后,郝大卫只得通知清障车将该车拖移到停车场,并继续查找车主。

  19时,有一位一脸疲惫的中年男子来到高速公路八大队,询问自己的车是否被清拖了。经查询,该男子所称的车确实在一小时前被清拖至停车场。原来,司机杨某从南京驾车准备前往苏北办事,走得比较急,没有看油箱剩余油量,经过二桥八卦洲服务区后,仪表盘的警示灯瞬间警报油量不足。

  一路上,他提心吊胆地开着,想着撑到服务区就好了,结果还是在G40沪陕高速雍六段抛锚了。情急之下,他一心想着赶快弄点汽油来,好让车子能挪到服务区加油。于是,他下车到后备箱找警示标志,可是没找到,于是他索性就拿了一个白色纸质手提袋,放在了车后几十米的地方,而后步行前往服务区找汽油。

  杨某终于走到了服务区,可是服务区工作人员告知他,不允许卖零散汽油。杨某无奈,只能往回走,结果车又不见了。直到这时,他才想起应该报警求助。结果,他因为车辆违规,还面临处罚。

  高速八大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车辆上路行驶前,应检查车辆油箱油量、灯光、轮胎、制动、警示牌等相关设施,确保车辆安全上路。在高速公路遭遇抛锚等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车辆能够移动,应及时移到应急车道内,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

  2.如果车辆不能移动,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人员转移至护栏外;

  3.迅速报警,向高速交警求助。特别是遇到燃油用尽的情况,千万不能像杨某这样“任性”,用手提袋当警示牌,给其他驾驶员安全行车带来隐患。

  4.高速公路服务区与服务区之间的距离一般在40-50公里之间,步行至服务区求助,不如拨打报警电话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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