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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拆迁组长和下属联手侵吞公款近百万
二人分别获刑10年半和6年

  快报讯(通讯员 郑娉娉 记者 张玉洁)一个是拆迁组组长,一个是拆迁组组员,彭某和邱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拆迁协议,伙同别人多次将公款揣进自己腰包,从2011年4月到2014年春节前,两人侵吞公款近百万。前不久,溧水法院宣判,两人犯贪污罪,分别获刑10年半和6年,并没收财产。

  彭某曾是溧水区白马镇工程部工程项目部部长,邱某则曾在该镇劳动和保障所派驻朱家边村做社保员。2011年,两人到镇上的拆迁组工作,其中彭某是组长,邱某是组员。2011年4月至2014年春节前,该镇万顷良田项目溧水区茶叶实验场高塘拆迁,彭某伙同邱某,多次虚报冒领,侵吞拆迁补偿款24万余元。作为组长的彭某分得14万多,而邱某则分得3万,其余部分两人一起花掉了。

  此外,在这个拆迁项目中,邱某负责统计上报、发放被拆迁户房屋拆迁遗漏补助,在工作过程中,他将村民的部分拆迁遗漏补助款截留,并虚报金额,侵吞2万元。2013年10月至2014年春节前,白马行政村杜巷村杜西拆迁,彭某和当时的拆迁副组长陈某商量,以其中一名拆迁户父亲的名义,虚造拆迁补偿协议,拿到35万元拆迁补偿款,其中彭某分到13万。2013年下半年,邱某在白袁路建设项目拆迁组工作,他虚增被拆迁户拆迁面积,套取拆迁补偿款6万多。

  去年4月,纪检部门先后对邱某、彭某进行调查,两人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了部分赃款。去年9月,两人涉嫌贪污罪,在溧水法院受审。溧水法院查明,彭某侵吞公款59万余元,邱某侵吞公款32万余元。两人都构成贪污罪,前不久法院宣判,彭某获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8万元,邱某获刑6年,没收财产6万元。两人的违法所得,将发还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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