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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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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发通知:

  限定文件印发流程

  为7个工作日

  国务院办公厅28日向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文件的运转时间作出硬性规定。

  通知指出,对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拟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以及部门或部门联合名义印发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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