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特侦组29日表示,瑞士最高法院已裁定,有关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家族因二次金改弊案汇至瑞士的不法所得,其中台湾已判决确定的不法所得合计674.684万美元(折合新台币约2亿元)应返还台湾。
陈水扁2000年5月至2008年5月担任台湾当局领导人,任内爆发多起贪腐弊案。特侦组表示,侦办陈水扁案期间,经瑞士司法机关协助冻结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所掌控的设于瑞士美林银行Bouchon账户、苏格兰皇家库兹银行Galahad Management账户下的资产,以及设于瑞士威格林银行Avallo、Bravo账户下资产。据新华社
瑞士最高法院裁定
陈水扁案2亿赃款
应返还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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