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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30多年前解除关系的养子
突然现身要遗产
法院:解除关系后无继承权

  姑姑去世得早,姑父陈建平因病不能自理,侄子肖强为了方便照顾,把姑父接到家中为其养老送终。姑父去世后,留下一份遗嘱,将自己仅有的一套房产和7万元存款都留给了他。然而,就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姑父早年的养子为了争夺遗产强行霸占了房子,并称自己才是合法继承人。为了讨要说法,肖强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庭。近日,该案在南京建邺法院开庭审理。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姑父去世后有人来争遗产

  肖强是南京本地人,他姑姑1981年去世后,他就开始照顾姑父陈建平。2002年,陈建平在建邺区买了一套房,可一年后因为身体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肖强干脆把姑父接到家里照顾。2014年3月底,陈建平因为跌倒导致卧床不起,右手也因病情无法写字,感觉到自己可能来日无多,他在三人的见证下立下遗嘱,称因生活不能自理,于2003年到肖强家里,由其照顾至今。如果此次因病不起,自己的一套住房和银行里7万元存款全部都由肖强来继承。

  2014年4月,陈建平就因病去世了。办理完姑父丧事后没多久,当肖强准备办理继承遗产相关手续时,问题来了,姑父陈建平多年前的养子陈权突然出现,并称自己才是遗产的继承人。

  30多年前就解除了收养关系

  原来,当初陈建平夫妇俩婚后一直没有孩子,便通过合法手续领养了一个,就是陈权。

  然而,成年后的陈权在知道自己的身份后,与养父母之前的矛盾越来越大。1977年,陈权24岁时,在法院、派出所、居委会等多个部门相关人员的主持下,陈权与陈建平夫妇签订了一份“关于陈权与陈建平夫妇问题的解决协议”。按照协议当初的内容,双方脱离养父母与养子之间的关系,以后陈权没有继承夫妻俩遗产的权利。

  肖强没想到,姑父去世后,对方会跑出来争遗产。他多次找到对方理论,还拿出了陈建平当初留下的遗嘱,可对方压根就不认可,还搬入了陈建平留下的房产中。肖强一纸诉状将陈权告上法庭。

  法院:解除关系后无权继承

  近日,该案在南京建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陈权对肖强出示的遗书并不认可。他还认为,当初养母并未签字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且协议也不符合法律法规,因此协议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收养法是上世纪90年代颁布出台的,而当初解除收养协议是在1977年,按照法无溯及力原则,只要该解除收养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认为有效。由于陈权对这一协议内容认可,因此可视为有效的解除收养协议。陈建平的遗书通过见证人证实以及遗书内容可以看出,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而肖强也确实尽到了对陈建平的照顾义务。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陈建平去世后留下的一套房和7万元存款归肖强所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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