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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要一致

  南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入学,一直是坚持就近入学原则。虽然今年政策未出台,但对于就近入学所需的条件一直没有变化。以小学为例: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有些区会提醒家长,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实际居住在户口、产权证所在地。

  对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有关人士还特别提醒购买二手房的家长,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学校正常入学。如果这套住房原房主的孩子仍在施教区内的学校读书,那购买二手房的新房主的孩子就不能在同一所学校入学,要等到前一个孩子毕业后才可以入学,购房的家长一定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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