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栋因出租房内房客违法被警方请去协助调查,可老婆刘茜不清楚情况,先后花了11万元托“能人”帮忙,想早点把丈夫弄出来。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栋压根没犯法,很快就回了家。这下刘茜蒙了,她觉得自己被人给骗了,当即找到对方要求还钱。多次索要无果后,她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实习生 苏杰
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老公被抓,她托关系“捞人”
2011年2月的一天下午,家住雨花台区附近的李栋突然被民警带走要求协助调查。原来,李栋将家中一套房子出租,不料房客竟然在出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被警方查获。他的妻子刘茜不清楚到底什么情况,当即四处打电话向亲朋好友求助,希望尽快将人从派出所“捞出来”。
很快,亲戚介绍了张强给刘茜,称张强路子很广,能帮其处理李栋被抓一事。刘茜介绍,张强说自己关系多,如果她愿意出钱,他可以协调让李栋最快在2011年3月底出来,如果到时做不到,承诺全款退还。此后,刘茜先后给了张强11万元。
11万元被骗了?
2011年3月28日,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栋与租客违法行为无关,随后返回家中。刘茜从丈夫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觉得,老公安全回来与张强没有任何关系。
刘茜称,张强完全是利用她不懂法律,趁机骗取钱财。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她一纸诉状将张强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还钱。
法庭上,张强称自己并没有欺骗过刘茜,当初也是刘茜亲属介绍才答应帮忙的。而且,他还帮忙介绍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处理李栋的案子。当初刘茜先给了他1万元,用于招待、请客。张强说,2011年3月18日刘茜主动提出给他10万元,不管如何花销,只希望他能保证在3月底之前将李栋从派出所捞出来。此后,张强表示,2011年3月28日也是他通知刘茜到派出所接人的。没想到短短几天后,对方就反悔了。
法院判决:返还原告88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茜和张强的行为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执法秩序,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双方达成的委托合同无效。此外,刘茜明知花钱请张强捞人的事情不合法,仍然请其帮忙,因此本身就存在一定过错,但张强的过错明显大于刘茜。
经调查,法院认定刘茜的实际损失为11万元。最终,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强承担80%的过错责任,刘茜承担20%的过错责任。因此,张强应当返还刘茜88000元。
张强的行为是诈骗吗?
张强的行为算不算诈骗呢?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国亚表示,诈骗是犯罪嫌疑人使用欺骗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将财产交给犯罪嫌疑人。诈骗是刑法罪名中的概念。而本案中,张强并不存在使用欺骗手段,也没有恶意侵占财产的行为,因此张强的行为明显是不当得利,而不是诈骗。(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