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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明明没修车
咋欠两万修车费?

  “车架号”帮他讨回了公道

  快报讯(通讯员 李超 王元麟 实习生 王煜 记者 陶维洲)根本没修车,却被判赔付修车费用两万余元。五年多来,来自江苏连云港的司机崔玉田一直为了自己的案子而奔走。

  “我压根没让他们修车,可三级法院都判我给付修理费2万余元。”老崔说,自己在2007年7月30日通过银行抵押贷款,从连云港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一辆欧曼牌半挂车,可车辆营运不久,在一次例行保养过程中却被贸易公司以拖欠修车款为由扣押。再之后,因为无力偿还贷款,这辆车被法院拍卖,而老崔自己也因承揽合同纠纷被贸易公司推上了被告席。三级法院审理下来,均以老崔败诉而告终。“我没让他更换车架总成,为什么要付修车款?”老崔觉得很冤枉。

  海州区检察院的承办人检查车身后发现,车架总成的车辆识别号仍然是出厂时的号,也就是说,这辆车的车架总成并没有被更换。既然车架总成没有更换,老崔的修理费又从何谈起!

  根据这个新证据,海州区检察院以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向法院提请抗诉。近日,法院经重审后认为:如果更换车架总成,则不可能出现两个号码相同的车架总成,故对于贸易公司主张更换车架总成的观点不予采纳。经法院主持鉴定,车辆维修结算单上崔清(崔玉田儿子)的签名也非本人所签,故贸易公司依据该结算单等证据主张修理费显属证据不足。最终,海州区法院驳回了贸易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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