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通知明确,原电池、蓄电池均在征收范围之内;但对部分类型电池免征消费税,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此外,通知要求,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据新华社
■财政部、税务总局
我国将对电池、涂料
征收4%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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