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E3版:生活常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5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夫妻离婚,竟将4岁女儿扔路边

  近日,在常州新北区,一名4岁大的女娃流浪在路边,人们以为孩子可能是迷路了。然而,民警到场后一番调查发现,这个可爱的女娃竟然是被妈妈抛弃的。

  原来,因为孩子的父母离异,妈妈把孩子扔在了前夫工作的工厂大门口,随后便手机关机没了声音。而孩子的爸爸竟称自己在外出差,也拒绝接回孩子。在民警一番劝导和教育下,孩子的爸爸才现身,将孩子领回了家。奚静文 葛小林

  1月22日16时许,新北百丈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创业东路粤海工业园内,有个四五岁的女娃迷路了,像是被家人遗弃在工厂门口的!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迷路女娃穿着玫红色羽绒服,脸蛋白里透红,眼睛大大的、亮亮的,特别可爱。

  民警慢慢靠近女娃,问她和父母叫什么名字,小女孩只是一个劲儿地哭。经过民警耐心地开导和安慰,小女孩在纸上写出了妈妈的电话号码。

  民警与小女孩的母亲取得联系后,对方称,女孩的父亲沈某就在附近工厂工作,孩子是去找沈某的,并向警方提供了沈某的联系方式。

  民警联系了沈某,沈某称自己与孩子妈妈离异了,孩子是判给母亲抚养的,自己在外地出差,在常州也没有亲戚,只能让孩子找她母亲。

  民警再次联系孩子母亲时,可电话打不通了。沈某则坚持说自己在外地赶不回来,让民警自行处理。

  这时天色已晚,厂里的工人也要下班了,女娃带着哭腔说:“是妈妈将我带到这个厂门口的,之后妈妈就离开了,昨晚我是住在幼儿园老师家的。”

  眼看孩子父母只有对对方的埋怨和推诿,丝毫不考虑无辜孩子的感受,民警便将女娃带回了派出所。

  到派出所时已至饭点,民警带女娃去食堂吃饭,饭后为她找了部动画片看,女娃看到高兴之处笑出了声,完全消除了抵触心理,终于将自己的名字、父母的名字说了出来。

  民警在进一步掌握到这个4岁女娃父母情况后再次与其父沈某取得了联系,告知沈某若再不将孩子带回,其与女娃母亲的行为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遗弃,不管夫妻双方是否离异,他终究是女娃的监护人,关于抚养权和生活费的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该伤害孩子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沈某终于在当晚赶到派出所,将孩子接了回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