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42名储户存款失踪”地的杭州警方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回应,将全力追回赃款保护储户权益,涉案银行也将为受害储户垫付存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表示,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商业银行要强化内部督查,不应再发生存款失踪个案。
据警方调查,“新华视点”报道提及的杭州42名储户丢失9505万元存款一案,事发银行为杭州市联合银行。“目前,该案两名嫌疑人已以主罪盗窃罪移诉至杭州市检察院。警方还将全力追回赃款,以保护储户权益。”浙江杭州西湖区公安局负责人说。
经初步调查,该银行古荡支行文二分理处原负责人祝超菊,就是导致42名储户存款失踪的“内鬼”。案发前,祝超菊先是协助不法分子冒用银行名义,并负责伪造盖有银行公章的保证书,宣称可提供事先一次性给予13%利息的“贴息存款”。当储户来到指定窗口存款时,祝超菊再趁储户不备,打开转账界面要求多次输入密码,将存款转入其同伙账户分赃。
据了解,超过5000万元存款目前已被追回,剩余缺口部分将由杭州市联合银行先行垫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务院新闻办23日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存款丢失在我国银行仍属少数个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将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督察。“即便是这种个案现象,也不应该再发生。”
“总体上讲,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老百姓的存款合法存在银行后,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23日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银行存款失踪、蒸发的具体原因和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介绍,存款丢失原因有多种,监管部门需分清不同情况、性质、责任处理。“不论是什么情况,银行在日常经营中都必须要加强自身的管理,要更加有效地保护存款人,也要更加有效地防范各种针对存款人的犯罪行为,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王兆星说。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