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李绍富)张某把轿车抵押给赵先生,向他借了20万元,约定半年后还。但是时间到了,张某却无力还钱。这时,赵先生没打官司,就顺利把抵押的车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这全靠借款时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
原来,当初张某找赵先生借钱时,虽把轿车抵押了,但赵先生还是不放心。后经人介绍,他们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给《借款抵押合同》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
后来,张某经营失败没钱还,赵先生就拿着当初公证过的抵押合同,先向石城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再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协调车管部门,将抵押的轿车过户到了他名下,避免了打官司要钱的麻烦。
据公证员介绍,《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载明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公证机构可赋予该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如到期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债权人可持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债权人凭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等有关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据公证员介绍,强制执行公证最大好处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省了打官司的麻烦,是债权人保障合法权益的捷径。据了解,强制执行公证用途广泛,如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各种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和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等。
南京市石城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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