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
涉毒案将进行审理
昨天,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对被告人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已立案审查完毕,决定依法受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此案,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
据悉,张默是在2014年7月底被拘留,同年9月4日被正式批准逮捕。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期限为37天批准逮捕,逮捕后到起诉有两个月的侦查羁押期,其间还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案件比较重大复杂,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按照最高5个月的期限,目前的时间段仍在法律所规定的期限范围内。
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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