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
要做到防火“十条”
昨天,苏州市消防支队发布防火提醒,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提出十条要求。
苏州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体宿舍、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为了预防火灾,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法律法规,消防部门要求: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五、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七、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八、严禁超员使用;九、配备疏散逃生器材;十、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苏消轩 韩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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