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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原副局长王四扣
受贿30万,获刑6年
庭审现场他流泪忏悔

  1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高邮市人民法院获悉,江都区环保局原副局长王四扣在任职期间先后受贿30.2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法院列出的受贿清单中,从2009年到2014年短短6年间,这位王副局长先后受贿51次,且绝大多数为春节前企业所送节礼。更令人唏嘘的是,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告王四扣早在1997年就担任江都环保局副局长一职,此前一直清清白白,直到2009年才开始受贿。没想到,腐败没几年就被抓判刑。

  通讯员 华娟

  现代快报记者 宋体佳

  6年受贿51次

  大部分是春节礼金

  据了解,2014年7月19日,因涉嫌受贿罪,时任江都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一职的王四扣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被批准逮捕。2014年11月25日,高邮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对王四扣提起公诉。今年1月5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后,高邮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四扣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受贿30.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20万元。此外,其非法收受退还的部分赃款被追缴国库。

  翻阅法院的判决书,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王四扣的犯罪记录集中在2009年春节到2014年春节期间,在这短短的6年内,他先后51次收受贿赂。如,2012年春节前至2014年春节前,被告人王四扣3次收受扬州市大江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李玉江所送人民币,共计3万元;2012年春节前,被告人王四扣在自家楼下收受姚某某所送人民币20000元。在写满数页纸的受贿清单中,类似的细节多不胜数,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送礼的大部分都是环保局监管的企业,且送礼时间大部分都集中在春节前。而据法院透露,在庭审现场,王四扣对此供认不讳,并自称以为春节收受节礼不算犯法,因而才会犯下罪行。

  一直清清白白

  最后几年晚节不保

  据了解,1964年出生的王四扣是扬州江都人,从1997年到案发前,王四扣已经在环保局副局长位置上任职多年。但是,在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上,王四扣受贿行为是从2009年才开始的,此前一直清清白白。

  任职20多年一直清清白白,最后却没守住底线,晚节不保。不但别人对此唏嘘不已,就连王四扣本人也悔不当初。

  据高邮法院工作人员透露,在庭审现场,王四扣对指控没有任何异议,在做最后陈述的时候,突然声泪俱下,对自己一时糊涂犯下的过错悔恨不已,声称对不起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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