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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合伙套取拆迁补偿款70多万
3主犯都获刑10年6个月

  原浦口区星甸街道村镇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杜某、原星甸街道城管中队副中队长王某等两人,从2009年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假借村民的名义,利用当地铁路建设机会,虚构拆迁补偿项目,套取7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私分。不久前,他俩与参与此事的沈某,因贪污罪,均获刑10年6个月。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贪污:套取70多万补偿款后私分

  从2009年起,沪汉蓉铁路南京段施工到了浦口星甸地段,需要占用村民的土地作为施工临时用地。时任星甸街道村镇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的杜某,以及星甸街道城管中队副中队长的王某二人,成为施工临时用地拆迁补偿的主要负责人。

  杜某发现可以虚报施工临时占用地套取国家补偿,就拉上王某及时任中铁十一局二处沪汉蓉铁路建设浦口段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沈某入伙。他们伙同社区干部,先后以村民赵某的名义,伪造了拆迁青苗补偿资料,分多次套取了7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

  当这笔钱进入当地社区账户后,为了防止社区截留钱款,杜某又设法拉拢社区的会计入伙,让王某和一名参与此事的村民一起,将补偿款以提现或转账方式,转入到他们控制的两个账户中。后来,他们私分了这笔钱,其中杜某拿到了将近40万,王某分得近10万元,沈某则分得将近15万元。另外两位社区干部,也分到了几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跟着忙了两年多的村民赵某,虽然是以他的名义套取来这笔款,最后只分到了5000多元。

  心虚:刚被叫去谈话就承认贪污

  沪汉蓉铁路南京段竣工验收后,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临时用地补偿款有问题。后来,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就找到杜某谈话,当时纪检部门还没发现他伙同他人套取和贪污补偿款的事。

  纪检人员要求他自己交代问题,杜某做贼心虚,没等纪检人员询问,就主动交代了伙同王某等人,套取补偿款70多万的事实。随后,王某和沈某被检察院抓获归案。

  听说他们都“进去”了后,参与此事的村民赵某以及另外两名社区干部,赶紧到检察院自首。纪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杜某退出了违法所得及利息共计42万元,王某退出了11万元,沈某退出了15万元。其余涉案的几个人,也都退出了自己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违法所得。

  获刑:3主犯都获刑10年6个月

  不久前,南京浦口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杜某、王某及沈某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伪造拆迁材料、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系共同犯罪,而且3人是主犯。村民赵某以及另外两名社区干部属于从犯。

  法院判处杜某、王某及沈某有期徒刑均为10年6个月,并分别没收财产8万元到10万元不等。其余参与作案的3人,被判了5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参与作案的6人,违法所得均被追缴。

  一审宣判后,王某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南京中院审理此案后,依法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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