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再次征求公众意见
遭遇严重雾霾天,露天活动拟叫停
去年,北京马拉松比赛遭遇严重污染天,网友吐槽是“雾霾马拉松”。今后,这样的情形在江苏可能不会发生。昨天,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讨论用稿)》(简称“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在“预警和应急”章节中,特地新增了一条,即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时,应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的活动。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草案将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严重雾霾天拟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现代快报记者在草案中看到,在“预警和应急”章节中提到,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警级别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此次特地增加了“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的活动”。这意味着,一旦遭遇严重雾霾天,类似足球赛等比赛应该停止。
其实,足球赛遇到污染天,南京也发生过。2014年11月22日,南京遭遇了下半年以来污染最为严重的一天,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当天下午3点,深受球迷关注的足协杯第二轮决赛在南京举行,江苏舜天主场迎战山东鲁能。就在比赛之前,很多球迷还在调侃,“今天污染这么严重,我们在看台上看球会不会只看到人跑,不见足球呢?” 与此同时,2014年10月11日,北京重度污染,当时在鸟巢举行的巴西和阿根廷的比赛就遭到很多网友的吐槽。
此外,应急措施还包括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活动课等。
管住PM2.5“重要元凶”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提到,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重点控制的挥发性有机物名录。
记者了解到,2014年的5、6月份,南京有44个臭氧超标天,很多人不知道,在PM2.5和臭氧形成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前体物——VOC(挥发性有机物)。
经监测,南京大气中有害的VOC来源:汽车占37%,工业占29%,燃料使用和溶剂使用占18%,油挥发占16%。控制好这些污染源,也就减少了光化学污染。
南京市环保局有关专家表示,南京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防控难度比较大,只能通过强化监测来防控,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减排措施。
排污单位未自我监测,最高罚20万
对于罚则,也有调整,草案中新增一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排污单位未保存或者公开监测数据等信息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现代快报记者 安莹 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