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
司机开车门时没有仔细观察,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躲闪不及撞上车门后死亡。近日,连云港市灌南法院依法审结这起交通肇事案。鉴于司机阿祥(化名)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死者近亲属70万元,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8月6日,阿祥驾车行驶至灌南县新安镇鹏程路,把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由于开车门时未认真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导致车后方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避让不及,撞上车门倒地后当场死亡。阿祥当即驾车逃离,后被警方抓获归案。经交警认定,阿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调解,阿祥赔偿被害人近亲属70万元。
灌南法院审理认为,阿祥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阿祥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且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晓宇 李迎春 孙腾飞
开车门撞死人 赔7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