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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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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案18日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9名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事实和有关法规规定,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三、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此前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网站开庭信息显示,18日9时起,法院对裘冬平、廖达伟、靳春义等9名被告人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另外6名被移送司法机关的责任人将另案处理。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据新华社

  中石化青岛爆炸案

  昨天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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