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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街头巧遇瘾君子,警方钓出“毒鸳鸯”
从发现线索到最终找到藏毒窝点,民警只用了24小时

  在形形色色的不法分子中,贩毒嫌疑人是最狡猾的群体之一。不过,再狡猾的狐狸也敌不过聪明的猎手。近日,玄武警方的缉毒民警向现代快报记者讲述了一个24小时缉毒故事。从街头巧遇瘾君子,到钓出一对“毒鸳鸯”,再到探明藏毒窝点起获毒品,警方连续作战一天一夜,打了场漂亮的缉毒仗。面对狡诈多疑的毒贩,民警假扮成出租车司机,并藏身车后座与之周旋。通讯员 杨维斌 郭玲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11月2日14:00

  穿大棉袄,瘾君子露马脚

  11月的南京,天气虽有些凉,但没有冷到穿棉袄的地步。11月2日下午两点,气温18摄氏度,太阳高照,室外暖洋洋的。正在巡逻的新街口派出所便衣民警却遇到一个穿着奇怪的年轻男子,穿着一件大棉袄,还好像很冷似的,将衣服紧紧裹在身上。他生病了吗?便衣民警仔细观察发现,年轻男子的神态并非觉得寒冷,反而有些萎靡不振,眼神迷茫,流露出一丝兴奋过度后的疲惫。

  凭借经验,便衣民警判断该男子是一名吸毒人员,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尿检结果显示,呈冰毒阳性,年轻男子刚吸食了冰毒。经过审查,男子交代了吸毒经过。他姓李,20多岁,但已是一个长期吸食冰毒的瘾君子。李某自称平时混迹酒吧等处,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他也想戒毒,但苦于没有意志力。

  审讯一直持续到晚上,李某最终交代毒品是从一个外号叫“大毛”的人手里买来的。“大毛”一直在从事贩毒的勾当,出货量比较大。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李某愿意戴罪立功,帮助民警将“大毛”找出来。

  11月3日00:10

  瘾君子戴罪立功“钓”毒贩

  经过研判,民警分析“大毛”并非一个小毒贩子,而是有着固定下线的毒品分销商,手上可能藏有大量毒品。民警当即决定,放出李某这条长线,“钓”住“大毛”这条大鱼。

  此时已是午夜时分,李某主动表示,时间不算晚,他经常在深更半夜或者凌晨向“大毛”要货。

  11月3日00:10,李某主动用自己的手机和“大毛”联系,称想买点毒品。听着李某与“大毛”通电话的声音,派出所办公室里气氛相当紧张。站在李某周围的民警心都提到嗓子眼上,如果“大毛”拒绝怎么办?如果李某耍花招怎么办?

  不过,李某与“大毛”一番通话的结果让民警感到意外,“大毛”竟然一口答应马上供货,还告诉李某自己现在在中央北路五塘广场附近,让他过一会儿就可以过去。

  “想不到这么顺利,当时大家都很兴奋。”民警说,虽然已经忙了一天,但所有同事都显得精神抖擞。民警们迅速调出五塘广场地图,对周边环境进行分析,制订抓捕方案。一切准备就绪,凌晨1点,民警们带着李某出发。

  11月3日01:15

  毒贩两次改变交易地点

  凌晨1点15分,民警假扮“黑车”司机,用一辆普通的私家车载着李某前往五塘广场,其他民警则开车远远跟着。李某交代,“大毛”是个中年男子,其特征一是有跛足的毛病,二是常年喜欢戴一顶帽子。“五塘广场晚上没什么人,深夜如果出现这样一个人,肯定非常显眼。”民警说。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就在民警做好抓捕准备时,“大毛”突然给李某打电话,要求李某打一辆出租车过来,而且只能他一个人前去交易。警方很快想出对策,民警金波当即征用一辆出租车,并假扮出租车司机载着李某前往五塘广场。同时,他安排便衣队员老陈躺在后座,利用车门阻挡外界视线,其他民警则远远地跟着。

  当金波载着李某快接近五塘广场时,又接到“大毛”打来的电话。此时,多疑的“大毛”提出新的交易地点——五塘广场附近的一家银行。金波将车开至“大毛”指定的银行时,发现这里空无一人,四周没有任何遮挡物。这时,李某的手机又响了,“大毛”来电,让李某再回到最先说好的交易地点交易。

  11月3日01:45

  同样的钥匙揪出“毒鸳鸯”

  经验丰富的金波将出租车再次开至五塘广场,可广场上空无一人。后座的老陈担心被“大毛”看出破绽,趁着车速放缓的瞬间打开车门滑了出去,悄悄来到路边布控。“大毛”不肯现身,民警们采取第二套方案,由尾随的民警下车搜寻。大家分析,“大毛”可能已经来到现场,并躲在暗处。

  一下车,民警姜振明就发现路边一个角落藏着一名男子,戴着一顶帽子。而这个男子一看有人靠近,转身就走,一条腿一颠一颠的,正是个跛足男人。民警李潇迅速上前将其控制,搜出一小袋疑似冰毒的晶体。

  这时,马路对面布控的老陈也大喊增援。原来老陈下车后便看到一名身材较胖的女子,她骑着电动车一直在看五塘广场方向,看见民警将那名男子控制后便想骑车离开,老陈当机立断将其抓住。

  经过现场突审,跛足男人承认自己是“大毛”,姓施,一直以贩养吸。中年女子却否认与施某相识,声称只是路过。民警在两人物品中发现两把一模一样的防盗门钥匙。面对证据,该女子承认是施某前妻,两人一直合作贩毒。此时指针指向凌晨1时45分。

  11月3日14:00

  家中起获近150克毒品

  施某的身上只有一小包毒品,为了扩大战果,民警决定寻找施某的住所。施某称住在热河南路一户居民楼。民警找到后,用钥匙无法打开大门,显然他在说谎。

  施某对于自己的真正住址缄口不言,民警查看施某和前妻身上的两把防盗门钥匙,发现都很新,由此判断施某可能最近刚搬家。而五塘广场离热河南路较远,施某不可能跑远路与李某交易,他应该就住在五塘广场附近。

  拿着从施某身上搜来的钥匙和门卡,民警在五塘广场周边进行摸排,到当天下午两点,民警终于证实施某住的是一处新落成的拆迁安置房。当民警用钥匙打开防盗门时,施某承认确实住在这里。民警从施某家中的抽屉、柜子等地方搜出大量毒品。

  经过计量,冰毒毛重104.79克,海洛因毛重32.2克,麻古毛重4.71克,分装在彩色吸管中的海洛因毛重为3.9克,总重量近150克。目前,施某和前妻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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