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10月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获悉华能新能源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并获法院受理,涉案金额约12.23亿元。
记者注意到,由于连续两年亏损,*ST锐电于今年5月披星戴帽;加上今年上半年持续亏损,目前的*ST锐电可谓是徘徊在暂停上市的边缘。此则诉讼无疑又为公司的保壳之路添了堵。
由于*ST锐电对此次诉讼的内容披露较为简短,不过,原告方华能新能源于港交所发布的公告有更加详尽的披露。
据华能新能源所述,事件的起因在于*ST锐电向这十二家公司的供货存在质量问题。
华能新能源表示,原告于2007年起向*ST锐电购买了风力发电机组,并由*ST锐电负责现场安装指导、调试等。然而,由于*ST锐电方面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原告等尚有质保金相关款项共计11.327亿元未支付。此后,原告与*ST锐电先后签署两次补充协议以解决设备质量问题,但*ST锐电均未按约完成整改。
鉴于上述情况,原告请求法院判决*ST锐电违约,且原告无需再向*ST锐电支付质保金相关款项约11.327亿元。同时,原告请求法院判决*ST锐电支付9056.2万元的违约赔偿金,并由*ST锐电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据《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