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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手术没多久就遭车祸
伤情鉴定难倒3家机构
该赔偿多少?拖了一年半,终于调解好了

  镇江的徐师傅骑电瓶车时被小轿车撞了,驾驶员被判全责,但伤者在索赔时却遇到了难题。因为,在出车祸前不久,他刚做过脊柱手术,车祸造成的伤情究竟“占几成”?他先后找了三家权威鉴定机构,结果都无法认定。润萱 林清智

  车祸发生在2013年4月23日上午。徐师傅从菜场买完菜往家赶,骑着电瓶车在一路口右转弯时,被邱某驾驶的轿车撞上。经交警部门认定:邱某全责,徐某不负责任。法院审理时,徐师傅申请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但由于他在此次交通事故前受过伤,曾做过脊柱手术,鉴定机构无法得出此次交通事故与其伤情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无法作出相关鉴定。案子因此拖了下来。

  如今的徐师傅半身不遂,不能行走。去年11月中旬,他坐着轮椅,找到镇江润州法院立案庭法官张忠娣,寻求法律帮助。此后,法院又先后委托南京及上海的鉴定机构,就交通事故与徐某的伤情之间的参与度进行鉴定,两地的鉴定机构均认为,根据现有材料,无法确定交通事故对徐某目前伤情的参与度。

  “原告的伤情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需要权威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否则我们不认可。”庭审中,肇事者邱某及保险公司意见一致。

  承办法官李祥华告诉记者,因为徐某在交通事故前曾做过手术,所以无法确定交通事故究竟对徐某现在的损伤有多大影响,委托的镇江市及南京、上海的三家鉴定机构,都无法作出徐某的伤情与交通事故之间因果关系的参与度鉴定。法官咨询了保险业行会相关人损医疗专家,该人损专家认为存在一定的参与度,但参与度多少,无法确定。后来又通过人损专家咨询人损业内权威人士,该人士表示参与度不低于20%。

  鉴于此,法院决定调解,并带着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来到徐师傅家中,发现徐师傅除一只手能活动外,其他三肢不能进行任何活动,人损专家的初步意见是徐某已构成二级以上伤残。最终,在法官的多次努力下,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终结这起交通事故:邱某赔偿40000元;保险公司赔偿17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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