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卖官”获刑14年
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据检方指控,晏金星在泗县十年间,非法收受各类财物超过500万元,其中非法收受当地47名干部人民币363.4万元,价值人民币5.65万元的金条一根,为他们在工作调整和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
据统计,晏金星收受各种礼金财物达600多次,平均每6天一次,几乎每周都在“收钱”。
盘点这些钱财,除了十多家单位的贿赂之外,大部分是当地干部所送,其中披着人情往来的灰色礼金收入不菲。有的干部节日送礼少则三四次,多则二十余次,绝大部分干部都有十余次,中秋节、春节、婚丧嫁娶更是送礼高峰。
在安徽泗县,晏金星被一些干部私下称为“帽子书记”。自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历任县委组织部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十年间,晏金星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钱物批发“官帽”。只要送钱给晏金星,基本都能达成心愿,可谓“有求必应”。
向晏金星行贿的47人不仅包括县直机关的干部,还涉及基层多个乡镇的干部;涉及“买官卖官”岗位的不仅包括“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县政府“两办”主任等要职,还覆盖全县20余个科局和10多个乡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