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十一旅游市场,当初被一刀切的购物游逐渐又恢复到了旅游产品中,如海宁皮革城等一日游线路和港澳购物游以及东南亚游重现市场,并且在今年十一游期间占居了主角。此外部分低价旅游团也在去年十月销声匿迹后重出江湖。不过,目前市面上的这种低价团数量偏少,并且集中在云南、泰国等旅游线路。
2013年10月1日新《旅游法》正式实施后,南京几乎所有的旅行社都取消了购物游,从而改成纯玩游。然而,新《旅游法》只是规定旅行社不得安排强制购物,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的购物则是在被允许范围。而各大旅行社就是在等加入购物协议的新版旅游合同。
现代快报记者 王立航 蔡旺
旅游产品恢复购物环节
记者从南京市旅游集散中心了解到,新《旅游法》实施后取消的海宁皮革城、桐乡皮革城一日游线路,到今年九月已经恢复。“线路价格都在百元以内,从收客情况来看还不错。”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介绍,新《旅游法》刚刚出台,短线游就将购物全部一刀切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培训包括和旅游局方面的沟通了解,才发现新《旅游法》并不是禁止购物,而是对购物环节有了明确规定,比如禁止零负团费、强行购物等。
现在合理合法地恢复购物环节后,一日游的价格从两百多元恢复到了一百多元,二日游从五百多元降到了两百多元。“南京周边游当中,一般两天的行程中只能有一个购物店,而且我们也都会尽到告知义务,即保证游客享受到价格上的优惠,也保持舒适的旅游体验。”工作人员说。目前一般短线游中的购物店和旅行社的合作都是按照人头收费,不再有返佣金。人头费比返佣风险小,也不会出现导游为了多拿回扣而强制游客购物的情形出现。
城北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小赵向记者介绍,国内长线现在基本是分为进店与不进店。有购物店的线路也都是行程中有两三个购物店,具体内容和停留时间在合同内都会注明,并且购物完全是游客自愿的事情。出境游的话主要是自费项目,比如行程中的缆车、游艇等费用,都是游客自行决定乘坐与否的。
至于纯玩团和有购物项目的线路价格区别,小赵表示,相同的住宿条件下国内长线差价在六七百元,出境游的话几百到几千元不等。目前小赵所在旅行社的线路产品中,三四成是纯玩线路,有购物环节的还是占了多数。“毕竟老百姓还是喜欢实实在在的价格优惠。”小赵说。
记者在另一家旅行社看到,不少市民对旅游中的购物并不太反感。“老年人还是比较喜欢有购物项目的线路,团费价格优惠,也能带一些土特产。”工作人员说。据他了解,多数旅行社的纯玩团价格较高,在全线产品中数量不多。
添加“购物”可实现“超低价”
“云南6日999元”、“泰国6日2680元”,新街口某旅行社营业部的门上贴出了低价旅游团告示。“去年10月份新旅游法开始实施,低价旅游团在市场上消失了。”该营业部负责人朱经理说,出游的花费一下子就涨了很多。去年十一国庆期间,赴泰国6日游的团费需要六七千元。十一过后,仍然需要5000多元。
记者了解到,新旅游法实施两三个月之后,低价旅游团又重出江湖。“旅行社最大的优势在于价格,纯游玩的团比自由行便宜不了多少钱。”朱经理表示,购物则能补贴团费,不然就容易亏本。此外,游客在旅途中有购物的需求,团费便宜吸引着人们出去游玩。因此,低价团仍有很大的市场空间。而价格能有多低,首先是进店的次数,其次是一个在新《旅游法》下的不确定因素,游客究竟会花多少钱购物?
虽然低价团再现市场,但规模却远远小于以往。朱经理所在的旅行社,目前只有门店贴出的赴云南和泰国的两个低价团产品。“现在去云南游玩主推低价团,价格非常低。”朱经理说,每个月有二三十人报名去云南的低价团,团费在1000元左右,一般以40岁以上的游客为主。以云南双飞六日游为例,游客要进云南民族村、七彩云南、鲜花市场等5个购物店,购物时间分别在半小时到一个半小时不等。业内人士说,如果游客购物少,接地旅行社就挣不到钱。据了解,云南6日游纯玩团的价格为3000多元,但基本上没有人报团。
在新《旅游法》出台之前,不少旅行社推出了赴香港的1000元的超低价购物团,但游客会被安排强制购物。由于经常被投诉,正规旅行社不再推出这样的产品。“但新《旅游法》出台之后,有些旅游网站仍在继续销售这类超低价产品。”小赵分析,一般游客到香港,不用导游多推销都会购物。一个团至少在十几人,导游从购物上弥补亏掉的团费绰绰有余。记者在某旅游网站看到,南京出发的港澳4晚5日团只要899元,第一天为游玩时间,第二天则是全天购物,地点在名表店、DFS国际免税店等。第四天在澳门手信百货店停留60分钟。目前,多家旅行社推出的港澳4晚5日团费在2000多元。全程只安排DFS国际免税店和澳门手信百货店,不强制消费。
南京市旅游质监所发布的数据显示,因低价旅游团队导游或领队服务不到位造成游客维权投诉共计17件,占旅行社投诉总量的6.67%;因擅自增减项目造成的投诉共计20件,占旅行社投诉总量的7.84%。一些旅行社为了招徕旅游者,一味压低旅游产品成本,使得“低价旅游”现象有回潮趋势。尽管旅行社会要求游客签订含有购物和自费项目的补充协议,但是也会引发投诉。
签了《补充合同》
才能报购物游
记者在《2014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看到,对具体购物场所有了明确的定义,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同时,旅行社的义务中,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这与新《旅游法》中的规定是相一致的。
记者在采访中拿到了一份泰国游的《游客要求购物补充合同》,里面对购物时间和购物地点都有详细的说明,同时注明:根据当地相关法律,土特产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如果有质量问题可以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尽管合同内详尽列出了购物地点,但是游客只有签订合同之后才可以享受到相对低廉的价格。
记者看到,某旅行社的泰国6日游最低报价为2680元,而五晚六日游纯玩团价格为5880元,两者相差3200元。而这3200元的差价,基本都要靠游客购物来补贴。记者简单算了下,在2680元的套餐中,共有4个购物点,这意味着每个参团者至少要在每个购物点花费到800元才可以。现在禁止强制购物,旅行社又是如何保证每个游客都可以在这一趟2680元的泰国之行中购物花费3200元呢?某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购物这块都是地接旅行社负责的,他们只管收客。知情人透露,游客是否购物要看导游的沟通能力了,而导游也是在赌,希望遇到消费能力高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