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问马钢裕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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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裕远为何舍近求远,不按合约由马钢供货,而从一个急需钢材的钢贸商处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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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裕远事先是否知道江苏长阳购买钢材的委托方就是华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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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内,马钢裕远为什么明知华程公司一直违约不向自己发货,还连续不断地向华程等公司付款8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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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没有猫腻?马钢裕远内部有没有人玩忽职守,假公济私?
今年7月底,马钢股份(简称马钢)的全资子公司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马钢裕远)被法院裁定破产。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司的兴旺与衰败是很正常的事,一则破产新闻似乎很难引起读者兴趣。但是当钱小飞读到这条消息时,心情几近绝望。江苏长阳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长阳),是马钢裕远的债权人。马钢裕远的破产意味着3000多万元的债权,即便要到手,也将会大打折扣。作为江苏长阳的总经理,钱小飞对此感到懊恼不已。
“马钢,我是冲着马钢的名字才做这笔生意的!”两年前,也是8月,江苏长阳因为一桩托盘生意,与马钢裕远签订了购买1万吨马钢产钢材的合同,支付全部货款34795000元。可是仅仅过了半个多月,马钢裕远便因超过8个亿的购钢款难以收回,宣布要实施债务重组。
让钱小飞难以理解的是,马钢裕远并没有按合同向马钢采购钢材,而是把资金打给了江苏长阳的“托盘伙伴”——委托江苏长阳购买钢材的上海华程物资有限公司(简称华程公司)。“向钢材的需求方购买钢材,这也太荒唐了。”
于是两年间,钱小飞穿梭于江阴与马鞍山两地,一方面据理力争以讨回损失,另一方面对马钢裕远在经营中的不正常,以及母公司马钢在监管上的缺位,提出质疑。今年5月,江苏长阳向安徽省国资委发出了举报信,称马钢须为8个亿国有资产流失承担责任。
现代快报记者 倪宁宁
“不信马钢,我们信谁?”
江苏长阳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是江苏新长江实业集团公司旗下的一家子公司,经营着苏中最大的、集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机电产品、五金材料交易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市场,同时自己也做钢贸生意。新长江实业集团公司的背后则是大名鼎鼎的“黄金村”——江阴长江村。
事情是由一桩钢材托盘业务引起的。托盘是钢贸生意中一种常规的经营形式。具体来说就是,A公司有钱,B公司没那么多钱,B想到C公司进货,苦于没有资金,于是B就找A公司让其给他托盘,B打部分定金给A公司,A公司于是去C公司全款进货,双方约定B公司加些利润给A公司算作资金利息。B公司要按合同约定把余款打给A公司才能最终提到相应的货物。
在这件事情上,A公司是江苏长阳,B公司是一家钢贸公司上海华程,C公司是马钢裕远。
2012年7月,江苏长阳的销售副总丁洪顺,经人介绍说,上海华程物资有限公司有意做托盘生意。丁洪顺前往上海,与华程公司进行洽谈,华程公司希望江苏长阳向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购买钢材。之后,丁洪顺专门去了一趟马鞍山考察马钢裕远,“托盘生意,最大的风险是供货商。”在马钢裕远,丁洪顺遇见了公司业务经办人黄豪,他要求黄豪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原件复印给他。为了慎重起见,之后他又到工商局调取马钢裕远资料,发现马钢裕远是马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闫华是马钢股份委派下来的,资料上有闫华的照片及手机号码。他再次去了马钢裕远,见到了闫华,为确认其身份,他专门打了工商局资料上登记的闫华的手机号码,而闫华也当场接了电话。
调查完毕,丁洪顺向钱小飞汇报情况。“马钢裕远是马钢的全资子公司,马钢是上海、香港双料上市公司,只要公司不是冒牌的,我们不相信它相信谁?”钱小飞拍板接下这笔业务。
接下来按部就班,8月23日上午,江苏长阳与上海华程公司签订了一万吨卷板、中板托盘业务,华程公司支付定金695.9万元到江苏长阳账上,下午江苏长阳与马钢裕远签订了采购一万吨卷板、中板合同,并将全款3479.5万元,打到马钢裕远公司账上。
一切顺风顺水,江苏长阳只需静待,按合约,两个月之内马钢裕远将会把马钢产的钢材交付给江苏长阳,江苏长阳接收后,把钢材转发给华程公司即可。
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仅仅过了半个多月,江苏长阳就接到了马钢裕远的一个特别的电话。于是,噩梦开始了。
“我们是最后一个受害者”
虽然时间已经过了两年,但是丁洪顺至今都记得那个手机铃声。
2012年9月9日,马钢裕远公司赵刚和丁洪顺联系,让他和公司领导9月10日务必赶到马钢裕远公司。“我没想到那么严重,以为可能交货时间要延迟。”
第二天,丁洪顺赶到马钢裕远,结果发现公司里挤满了人,一打听,和江苏长阳一样,都是委托马钢裕远购买钢材的公司代表。马钢裕远的副总告诉他们,裕远公司出了问题交不了货了。
蒙了的丁洪顺赶回江阴,当面向钱小飞汇报情况。钱小飞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让丁洪顺连夜赶回马鞍山,他则赶紧向新长江实业集团公司的老总汇报。
按钱小飞的说法是,他那天晚上的心情是提心吊胆。“怎么可能睡好觉。”而真正让他感到崩溃的是在天亮以后。第二天,他赶到了马鞍山,到了马钢裕远。
在马钢裕远,他见到了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闫华。当支支吾吾的闫华确认,真正的供货方不是马钢,而是江苏长阳的托盘对象华程公司时,钱小飞觉得他陷入了一个骗局。而直接负责这笔业务的丁洪顺用三个字形容他当时的感受:完蛋了。
在与闫华的谈话中,钱小飞质问马钢裕远为何舍近求远,不按合约由马钢供货,而从一个急需钢材的钢贸商处进货?闫华则欲言又止,百般推脱,说自己不了解情况,业务是由黄豪经办的。当钱小飞质问闫华,马钢裕远事先是否知道江苏长阳购买钢材的委托方就是华程公司时,闫华同样是推说自己不了解情况。
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不久以后,钱小飞了解到,早在2012年4月,马钢裕远就出现了付款但收不到华程公司钢材的情况。据事后了解,自2012年4月27日~2012年8月27日,华程公司共计委托12家单位向马钢裕远订货,马钢裕远以同样的方式在收到委托订货单位的货款后,转而又向华程公司订货,累计涉及合同金额270392144.6元。
“我们是最后一家,最后一个受害者。”钱小飞气愤地说,他们在明知收不到货的情况下,还把我们的钱汇出去,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也是据事后了解,除了和华程公司之外,马钢裕远还向华程公司的“兄弟公司”(由华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蒋世龙、黄文龙控制),以及游树春、游树康等人控制的公司(两者相加总计达21家)汇款,同样收不到钢材,总额超过8亿元人民币。
就在钱小飞感到委屈、愤怒的时候,9月18日,长阳公司收到马钢裕远一份关于《马鞍山马钢裕远物
流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征求意见稿)》。2012年10月8日,马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同意马钢裕远向法院申请重整。
“马钢不愿输血,重整失败,只有破产”
很快重整开始了,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马鞍山当地的明博律师事务所(简称明博)作为此次重整的管理人。
现代快报记者在马鞍山采访得知,明博介入重整是2012年11月。作为管理人,明博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工作是安排债务重组,提出重整方案。
据悉,很长一段时间,作为管理人的明博每周都会开一个例会,讨论重整事宜。据介绍,一开始马钢的意见是,尽快追回应收款,作出尽量让债权人满意的还款计划,让马钢裕远尽快恢复运转。明博差不多设计了5个方案。
可实际上真正摆到债权人会议上表决的只有一个方案,还被愤怒的债权人否决了。
钱小飞参加了所有的债权人会议。据他回忆,一共进行过三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3年1月15日召开,会议主要是听取了管理人关于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财产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专项审计的报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3年7月5日召开,会议主要是听取了管理人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2013年7月19日召开,会议主要是对重整方案进行表决。由于重整方案不能满足绝大部分债权人的愿望(重整方案是债权人的债务按10年分,第一年清偿3%,以后每年按5%、5%、7%、7%、9%、11%、13%、16%、21%,分10年归还债务)。最终表决结果十分不理想,通过率不足15%,未能得到通过。
钱小飞介绍,从2013年7月19日至2014年7月31日,整整一年多时间,管理人虽然提出过多个新的重整想法,但是未能成稿进行表决。主要原因是马钢高层迟迟没有表态作为方案提出;其间,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债权人也向管理人书面提交了重整意见,但均石沉大海。“看来是马钢不愿向马钢裕远输血,而不输血,只有一个结果:死掉。”
结果也是这样,2014年7月31日,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破产。
8月14日,管理人向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于9月18日上午9时,召开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从提出财务重组到破产,用了两年时间。按钱小飞的话说,破产就是一了百了。“破产开始后,紧接着就是拍卖,然后拍卖所得平均分给债权人,结果肯定是不理想的。”
“举报,为了长阳,更为了真相”
事情发生后,对于受害企业来说,似乎唯一要做的事,就是为了争取自己权益的最大化,就是作为债权人,尽可能多地要欠债。用钱小飞的话说,“多要回一分钱,企业、员工就少一些损失。”所以钱小飞工作再忙,债权人会议他一定会来参加,而且不仅为长阳说话,也为其他受害企业说话。
除此之外,钱小飞还想要一样东西:真相。“我不能因为怕得罪马钢和马钢裕远,怕他们有可能在清债上给我小鞋穿就不敢说话。”
钱小飞始终觉得这件事情很蹊跷:我购买的是马钢产钢材,马钢裕远为什么不向马钢购货,而向缺钢的华程公司购货?在4个月内,马钢裕远为什么明知华程公司一直违约不向自己发货,还连续不断地向华程等公司付款8个亿?这里面有没有猫腻?马钢裕远内部有没有人玩忽职守,假公济私?有的时候,他甚至怀疑马钢裕远有诈骗之嫌。
但是真正付诸行动的是马钢裕远,它以合同诈骗的罪名,把华程公司的两个实际控制人蒋世龙、黄文龙告上了法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而此次事件的受害企业之一的本钢,则以合同诈骗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把马钢裕远的办事人员黄豪告上了本溪中院。
钱小飞没有把马钢裕远告上法庭,但是出于对真相的追求,他在对此事件质疑的基础上,写了一封副题为“马钢股份,4个月8个亿国有资产损失”的举报信,在今年的5月20日寄给了安徽省国资委。
“我公司江苏长阳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在此实名向贵委举报,举报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裕远物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马钢股份’)相关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国有资产造成巨大损失的行为。”这是举报信的开头。
举报信对马钢裕远的种种不合常理的举动进行了质疑,同时也对马钢裕远的母公司在管理上的缺位提出了严厉的指责。
“在本次国有资产流失事件中,虽然裕远物流相关责任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裕远物流的母公司马钢股份同样也应当为本次国有资产流失承担责任。裕远物流支付给上述21家公司的货款,全部是根据马钢股份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通过马钢股份的子公司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马钢财务”)支付给供货方的。而且根据马钢财务的公司章程,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马钢股份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所以马钢股份对于裕远物流向供货方支付巨额货款的情况是明知的。如马钢股份履行了其对子公司的监督义务,对合同签订情况、履行情况进行核实,必能发现其中存在的不合理情况,而且马钢股份作为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其应当进行合理的审查,从而停止付款,避免给国有资产造成更大的损失。但是马钢股份的相关人员对各种反常情况选择了视而不见,让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纵容裕远物流的行为,使国有资产遭受了重大损失。”
钱小飞承认,他对马钢太失望了。“我们之所以选择马钢裕远,就是因为马钢,就是因为它是著名的国企,它是应该负责任的上市公司。但是它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8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走访了安徽省国资委,国资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收到举报信,他们一定会秉公办理。而据钱小飞介绍,安徽省国资委纪委已通过电话回应此事,称已收到举报信,并已转给马钢纪委。而马钢纪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收到举报信,但是因为举报的事件涉案涉法,法院正在调查,按照国家规定,他们不便进行调查。“我们只能等待司法结果,以司法的处理结果为准。”
这种说法也与几个月前马钢的一位工作人员的说法相似。今年2月,马钢党委工作部的杨子江曾经告诉快报记者,马钢在这件事上会尊重法律,按法律精神来。而马鞍山中院则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正在进行审理的案件,不便接受媒体采访,一旦有结果,会主动联络并告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