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陶维洲)在云南一家洗车店工作的李某没有办过信用卡,却收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欠款竟达3万元之多。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原来是他的同事冯某盗用他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而此时冯某早已逃之夭夭。近日,在逃亡9个月后,冯某在数千公里之外的南京江宁落网。
李某在云南某洗车店工作,今年6月,他突然收到银行催促还款的信件。李某自忖没有办过信用卡,觉得是银行发错了,没有理会。但没有想到,之后银行接二连三发来信件、短信催促他还款。他到银行核实发现,自己名下竟然有一张信用卡,而且已经被人消费了3万元,却没有还过钱。这是怎么回事?李某立即向云南警方报案。
警方分析,应该是有人盗用李某的身份信息开办了信用卡。经过侦查,刚刚离职的李某同事冯某引起了警方的怀疑。此前,李某的身份证曾交给过冯某,那是去年12月的事情。而大约一个月后,李某的信用卡便办成了。通过银行监控,警方确认使用李某信用卡的人正是冯某。随后,冯某被云南警方上网追逃。
那么冯某去了哪里呢?他到了南京江宁,这是他非常熟悉的地方。2007年,冯某因在南京江宁盗窃,受到司法机关处理。去年12月份,冯某和李某还是同事。他从朋友张某处得知,可以用别人的身份证号在网上申请办理信用卡,用于自己消费还不用还钱。于是,冯某便动起了坏脑筋,偷偷拿了李某的身份证去办了信用卡。信用卡办成后,冯某和张某便将所有消费都放到了这张卡上,之后冯某离开云南,临走前还特意通过POS机,刷卡套现了2000元。
冯某自以为已经逃到遥远的南京,不会再被人抓到,连工作也不找,整天沉迷于网吧之中。9月3日,江宁高新园派出所根据线索将冯某抓获。经审查,冯某对作案经过供认不讳。目前,冯某已被移交给云南警方。
小编支招: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有效证件,不要轻易借给他人。如果丢失,应第一时间报案。如发现被人盗用办理信用卡,可持公安部门回执联系相关银行,反映情况,由银行对此做出书面记录,不使个人信用蒙上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