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罚强冠公司
5000万元新台币
台湾食品药品监管单位10日针对“馊水油”事件公布总结报告称,高雄市卫生局对生产贩售劣质猪油的强冠公司处以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罚款,并将相关事证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本月4日,台湾警方通报,经查发现郭姓涉案嫌疑人经营地下油厂,用回收“馊水油”和皮脂油等混制食用油,强冠公司则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进并制成“全统香猪油”上市贩售。5日,郭姓嫌疑人被法院裁定羁押,强冠公司被勒令停业。
台食品药品监管单位在10日的总结说明中表示,强冠公司向下游235家业者出售劣质猪油782吨,而稽查发现相关油品流向了1020家下游业者。截至10日下午2时,台湾各县市卫生局已掌握流向的问题油品达730.4吨,其中封存油品161吨,对制成的246项问题产品下架封存回收约250.9吨,目前已销毁约6.9吨。
台相关单位对购买强冠公司问题油品的业者中未主动通报或提供不正确、不完整资料及规避者,依行政调查结果处以3万至300万元新台币罚款,目前预计罚款金额为2450万元新台币。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