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
禁止裸官任要职
涉及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等重要敏感岗位
广州市人大近日发布公告,将制定《广州市廉洁城市建设条例》增加进常委会2014年度立法计划,并拟于本月下旬对该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目前该条例草案已在广州市人大网公示,本月18日前公众可提意见。
作为一部地方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其中对目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裸官”有大量明确的法律规定——裸官不得提拔为副处或区、镇机关中科级领导职务;禁止裸官在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等重要敏感岗位任职等。
记者了解到,广州并不是首个对裸官问题进行立法的城市,走在广州之前的还有广东的两个经济特区——珠海和汕头。
专家分析,与珠海、汕头两个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城市不同,广州市对于反腐败的立法,对于全国其他城市、特别是副省级城市建立反腐败法律法规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同时,对全国层面制定反腐败立法具有推动作用。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