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上海召开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任命大会,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产生的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据了解,上海的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主要是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法院、检察院公务员中择优选任。
据悉,改革后新招录的通过司法考试的司法人员见习期满后,直接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助理,助理任满五年,就可以择优选任为法官、检察官,选任一般每年组织一次。法官、检察官助理根据工作年限,由低到高依次设置五级至一级五个等级,五级至一级助理均实行按期晋升。与原来的职业发展路径即书记员先到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再到审判员、检察员相比,改革后年轻同志的成长路径更加畅通。据新华社